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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仪美学思想论(作者:王善中)

      蔡仪是我国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美学家、文艺理论家。

      蔡仪从青年时代起,就投身革命、追求真理。他认真钻研马克思主义著作,用以指导自己的人生道路和思想修养;他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用以指导自己的文艺方向和学术研究。

      蔡仪是我国较早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来研究美学的有成就的学者。他在长期的科研工作中,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美学理论。他的理论是系统的、完整的、科学的、联系实际的。60多年来,他不仅先后出版了颇有影响的《新艺术论》、《新美学》、《中国新文学史讲话》、《唯心主义美学批判集》、《论现实主义问题》、《探讨集》和《美学讲演集>>等十多种专著,还主编了高校文科教材《文学概论》、《美学原理》以及《美学论丛》、《美学评林》、《美学讲坛》等刊物,在学术界、教育界产生了广泛而有益的影响。

      一、 长期以来,蔡仪一直非常注重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关心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近十多年来,他根据新的形势和新的认识,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着手40年代出版的《新美学》的改写工作。

      蔡仪虽已届耄耋之年,但他仍然孜孜不倦,求实、求新,在新美学领域取得了新的重要成果,出版了《新美学》改写本的第一、二卷。直到住院前,他仍在潜心研究,忘我工作,积极从事《新美学》第三卷的撰写,这充分显示了他对马克思主义美学事业的高度责任感。

      蔡仪的逝世是我国美学界和文学界的巨大损失。《新美学》改写本永远成了未完成稿,这是任何人也不可能弥补的重大损失。得以慰藉的是蔡仪的众多美学著作依然存在,蔡仪的美学思想仍然具有坚强的生命力。作为后辈、学生和同事理应全面研究、准确介绍、科学评价蔡仪的美学思想,使其在我国美学事业的建设中发挥应有的推进作用,实现蔡仪的夙愿。当然,评价蔡仪的美学思想,判断蔡仪在中国美学史上的地位,这是一个十分必要而又难度较大的课题,绝非个人能力所为,这里所谈的几点,只是初步思考的线索,目的在于抛砖引玉,殷切期望指正,并愿与同行们为建设和繁荣我国的美学事业而共同努力、协作。

      蔡仪美学思想的哲学基础

      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标志着人类思想史和哲学史上的真正的革命,它是科学的哲学世界观,它对整个复杂的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现象作出了统一的科学的解释。马克思主义哲学总结、概括出了认识的一般方法——唯物辩证法、辩证方法的客观基础就是物质世界发展的最一般的规律。这一方法虽不能代替其他具体科学的方法,但却是它们的一般的哲学基础,并且成为一切领域中认识的工具。美学与哲学的关系也是十分密切的,在历史上,不少美学家是把美学当作哲学的一部分或一个分支来研究的。这不仅因为美学研究的许多根本问题是属于哲学研究的范围,还因为研究美学的许多根本问题必须以哲学研究为基础。但是,要想真正科学地解决美学上的许多重要问题,仅具有一般的哲学知识(哪怕是唯物主义的)是远远不够的(历史上中外美学家们所遇到的许多悬而未决的疑难之处也可说明这点),还必须具有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理论,即逐步掌握和正确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行。

      理论是人们由实践经验概括出来的系统知识,它会促进自然界和社会生活的变革和改造。当然,理论作为认识活动和实践结果的概括而产生时,不仅同产生它的历史条件、科学技术水平、社会状况有关,也同科学家的哲学观点、世界观和对待现实的一定的方法论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中外美学史上,从来的美学研究方法主要都是以哲学为基础的。这也是很自然的,因为人对于周围世界的一切观点(如哲学的、社会政治的、伦理学的、美学的及其他等等的看法)都与他的世界观有关,而世界观的基本核心是由哲学观点构成的。所以,哲学的基本问题也是世界观的主要问题。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曾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哲学家依照他们如何回答这个问题而分成了两大阵营。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组成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1]对于美学与哲学的关系,不管是把美学当作哲学的一个分支来看,还是把哲学当作一切科学领域(当然也包括美学)中认识的一般方法来对待,都说明它们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如,有柏拉图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观,才有他美的理念说;有休谟关于客观世界是否存在的问题是不可解决的理论,才有他关于美只存在于观赏者心里的观点;有黑格尔关于自然界和社会的一切现象的基础是绝对的理论,才有他关于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说法:有马克思的真正科学的哲学学说,才有他关于美的规律的设想;有克罗齐的唯心主义的精神哲学观,才有他美学上的直觉说。这些例子说明,“全部哲学的最高问题”,即思维对存在、精神对自然界的关系问题,在美学中也是存在的,而且是美学的基本问题。蔡仪对这个问题的态度是明确的、坚定的。他在一篇序文中这样写着:“现在有人对于美学上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分很反对,大约以为这种区分是不应该的,也是无意义的;并表示不要从哲学上去研究美,而要从心理学上去研究美感经验,以为这样就可以摆脱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羁绊了。我们认为,这是不对的。美学上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分,正如哲学上的这种区分一样,是由美学思想本身的性质决定的,决不是别人强加给的。……这种区分已有2000多年的美学史的事实摆在那里,是不会随人的否认或反对而消失的。”[2]应该说,蔡仪不仅认识到了美学与哲学之间的重要关系,而且也正确地解决了它们之间的关系。

      由于哲学观、世界观的不同,必然影响到采用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式、方法的不同。对于一门科学采用什么样的研究方法才能同所研究的客体相适合,这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方法是达到目的的方式,如果它与所研究的客体相适合,就说明这个方法是客观的、科学的和正确的。虽然各个具体科学有其特殊的方法,但它们也有着认识的一般方法.由于哲学观点的不同,认识的一般方法也不同。唯心主义者往往以精神、观念的特点来解释认识的方法.在他们看来,方法是人类为了便于认识世界而随意创造的,他们把方法看做纯粹主观的范畴。事实上,科学方法的诸原则,它的范畴和概念实质上不是人们理智创造的任意规则的总和,“不是人的用具,而是自然界的和人的规律性的表现”[3]。黑格尔虽然认为方法是内容自身的运动,不能离开内容去谈什么方法。但他把方法的作用绝对化了,他把客观世界的规律性缩小为认识的规律性.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则不同,它的出发点是承认自然界和社会的客观规律是认识方法的基础。而认识的方法只有在它反映现实本身的客观规律时,它才是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是唯物主义辩证法,它是“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4].它既是认识的一般方法,又是运用于认识中的方法的科学理论。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它既以对象内在固有的辩证法为根据,又以它在思维中反映的特点为依据。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注重思维活动的特殊规律性,并把这规律性同社会主体对客观世界的实践作用联系起来。这个特点不仅使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根本有别于唯心主义方法论,也使它优于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唯物主义方法论。

      蔡仪的美学思想最早集中体现在他的《新美学》中。在对待美学的根本问题上,他没有沿袭陈规旧说,而是进行着新的探索。这探索的动力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他在回顾这段经历时写道:“在40年代初期,我写完《新艺术论》之后又写了《新美学》。当时试用唯物主义原则考察美学上的基本问题,并批判唯心主义的旧美学,为新美学的前进扫清道路。这是我最初研究美学问题的心情,也是一直至今写作美学论文的态度。”[5]

      由于辩证唯物主义把关于存在、关于客观世界的学说同关于客观世界在人类意识中的反映的学说是联系在一起的,所以,蔡仪在写《新艺术论》时,他首先考察的是“艺术与现实”的关系,认为艺术是反映现实的;在《新美学》的原本中,第一章探讨的就是“美学方法论”问题;而在《新美学》改写本第一卷的“叙论”中仍列了“美学方法论”一章,在改写本第二卷中,第三编的题目就是“美感论的哲学基础”。蔡仪在分析、比较了把握美的本质的几种途径后,认为新美学的途径,即由客观现实去把握美的本质,是唯一的正确的途径。蔡仪的这个出发点是正确的,他肯定了美的存在是第一性的美在于客观现实本身,同时也就承认了美的客观性。这个观点的美学传统观念。这是因为,新观点是根据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提出的,它有着坚实的哲学基础。

      蔡仪根据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原则,在研究美学时,首先提出的问题是美的根源,即美在哪里。关于美的存在,他的回答是,美的根源在于客观现实。其次是美是什么,即美的本质问题。关于什么是美,他的回答是,美在于现实事物属性条件的统一关系上。[6]在不少美学家那里,对于美的存在和美的本质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却只有一个:或认为,美只要人感受到它,它就存在,不被人感受到.它就不存在。离开了人的主观,就没有美。人的心灵,是美之源泉;或认为,美是主观与客观的辩证的统一;或认为,美是社会实践的产物。问题的症结在于他们混淆了美的存在与美的认识的本末关系,他们以美感、以人的主观感受来审定美的存在。只有蔡仪比较清楚而明确地回答了美学研究中的这两个关键问题。

      蔡仪坚持了现实美的客观存在,这只是美学研究中的一个问题,或者说是一个最根本的问题,但是如果只停留在这里,那还不能建立科学的、完整的美学理论。恩格斯在谈到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时,还指出了这个问题的另一方面,即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我们关于我们周围世界的思想对这个世界本身的关系是怎样的?……我们能不能在我们关于现实世界的表象和概念中正确地反映现实?”[7]蔡仪依据马克思主义哲学原则,他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他的美的认识的观点是符合这个原理的,即认为现实事物的美是美的认识(美感)的根源。由此,美学的构成领域就不能只限于客观存在的美,还必须包括美的认识。如果只有现实世界,而没有人类,这现实世界当然谈不上什么意义;同样,如果只有客观存在的美的事物和现象,而没有人类对这些美的事物和现象的认识,这客观存在的美当然也没有什么意义。但是,在人类出现以前自然界就已存在的事实早已被自然科学所肯定,即在地球上没有也不可能有人类和任何生物的情况下,地球就已经存在了。人类的伟大就在于,人的思维是可以认识这现实世界的,并且能够正确地反映它。我们知道,思维活动的特殊规律性在于,它不是机械地反映,而是能动地辩证地反映。蔡仪认为,美的认识是以具象的概念的认识为基础的,它不仅是对于美的存在的反映,也是美的观念形成的基础,再进一步发展成为美的创造,即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产品(即艺术)。至此,美学领域的三个方面才算最终形成:美的存在(客观现实美),美的认识(美感),美的创造(艺术)。而现实美的存在是最基础的东西。这个辩证唯物主义的美学研究方法不仅揭示了美学领域中各个组成部分的主要内容和本质,而且科学地论证了这些组成部分之间的主次和递进关系。

      蔡仪坚持在美学研究中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这是他的美学思想的另一个特点。我们知道,认识论的出发点是对哲学的基本问题的不同回答。不同哲学观点的人有不同的解答。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或是把认识说成是神秘的观念的反映,或者认为现实世界是在感知的过程中才形成的,或是根本否定人类认识世界的可能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出发点是承认外部世界的客观性和人类认识外部世界的可能性。谈到认识论,总有些人把它看作是机械的或直观的反映,似乎它忽略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诚然,直观性是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唯物主义在认识论方面的一个主要缺点。旧唯物主义者不懂得人们的社会生产活动对于认识发展的决定作用,他们形而上学地看待认识。但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却向我们提供了唯一科学的认识论,它既没有把主体在认识方面的能动性绝对化,也没有把主体看做是某种消极的、静止的、外来作用的接收者。

      蔡仪在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来研究美学问题时,较有成效 地论证了美、美感、美的创造与认识的关系,关于这个问题,以往的美学家虽不是没有说到,也不是没有可取之处,但说得恰切的正确的却不多,有的甚至把它们之间的关系颠倒了。蔡仪认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由于掌握辯证的思维方法,能正确认识客观现实事物的普遍规律,并能用唯物主义观点去考察精神世界,因此,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当然是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基础,不用说,也是马克思主义美学的美感论的基础”[8]。根据这个认识,蔡仪认为,美学的研究客观现实的美,是要根据人们对客观现实的美的认识,美的事物能给予人们美的感受和感动,就是通过认识的关系,如果在认识论上不能恰当地解决,那么美感论和艺术论也难得到圆满的解决。所以’现实美论、美感论和艺术论都须有认识论的基础。蔡仪在《新美学》改写本第二卷中,以较大的篇幅论述了美感论的哲学基础。他指出,美感论的理论基础就是认识论,而美感论的哲学基础首先是反映论。在论述认识活动的过程中,他先从科学的认识的性质、方式及其发展过程谈起,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美的认识与一般认识的异同,并着重分析了感觉、表象、概念各自反映事物的特点以及与美的认识的关系。特别是在阐述作为智性认识起点的概念的辩证特性时,指出概念是分析的又是综合的,是抽象的又是具象的,是感性的又是智性的,是自觉的又是不自觉的。这种概念的两重性(或为抽象或为具象)与概念运动的两种形式有关,是由概念间的关系来规定的。

      总之,蔡仪认为,研究美学、美感论都要有哲学基础,而要研究马克思主义美学和美感论,就是要有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作为它的哲学基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由于掌握辩证的思维方法,能正确认识客观现实事物的普遍规律,并能用唯物主义观点去考察精神世界,因此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当然是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基础。

      蔡仪美学思想的理论依据

      美学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虽然形成较晚,但它的历史渊源,却是久远的。中外美学史上,虽然不少大家对美学应该研究或者解决哪些问题各抒己见,人们也探讨过美的本质、具体艺术部类的美的问题,但系统的阐述美学理论的著述并不多见,而且仅有的几部也多是唯心主义观点的,更不用说科学的美学理论专著了。尽管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德国几位古典哲学家在试图辩证地解释许多重要的美学理论问题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他们的美学思想是从其古典哲学中衍生出来的,所以他们的唯心主义哲学理论存在着深刻的矛盾,而这些矛盾又是他们本身难以克服的。随着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在美学研究中也发生了革命性的改变,在这变革过程中,反映历史发展规律的唯物史观和唯物主义认识论广泛用于美学研究方面,这是全面探讨美学基本问题的理论基础。

      研究蔡仪的美学思想,不能不注意到解放前我国美学研究的实际状况,不了解这一点,就不容易理解蔡仪美学思想的初创价值和意义。

      从目前我们接触到的材料来看,从“五四”到新中国成立前,除去一般文学和艺术理论专著及文章外,切实探讨美学基本问题的著作和论文是寥寥可数的。在不多的文章中,有不少是介绍或转述西方各个时期的美学思潮或美学家的观点、学说、著述的;也有一些是谈论具体艺术种类的美学问题的;还有一些是讨论美育和美论的文章,但数量较少,且质量也难属上乘之作。只有朱光潜的《谈美》和《文艺心理学》两本书,不论在当时还是在以后较有影响。

      从20年代开始,我国无产阶级革命文学的倡导者们提出了学习和传播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任务。在这期间,革命的文艺工作者们,除了撰文介绍、研究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外,还一方面翻译出版了苏联、日本的一些研究者阐述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和观点的论文、专著,另一方面,着重翻译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哲学和文艺的论著。这些工作,都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我国的普及和传播起了很好的作用。

      综观当时的美学研究状况,我们不难发现,它们的内容是庞杂的,既有史的介绍(虽不系统,但却几乎涉及各个时期有代表性的美学家的、美学流派的、美学思潮的思想、观点),也有论的叙述(谈论美的本质、美的标准、美感等);它们的思想倾向也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唯心主义观点的(主观的、客观的),也有唯物主义观点的(自发的、朴素的、机械的、人本主义的、形而上学的):既有近代现代资产阶级美学观点的,也有马克思主义观点的。虽然观点众多,学说各异,但在当时一般介绍、转述的居多,又由于译著的倾向和爱好,再加上当时的社会环境、学术条件的限制,对近现代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美学的译介较多,如对立普斯、克罗齐等人的观点。所以,他们的美学思想较为流传,对一些美学爱好者也有相当影响。

      蔡仪在日本学习期间(1929年一1937年),先后学习了哲学、文艺理论等课程,并有机会接触了马克思主义著作。他如饥似渴地阅读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哲学和有关文艺问题的著作、书信,这为他以后的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蔡仪曾这样来描述当时的激动心情:“1933年第一次出版日译的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文学艺术的文献,其中提倡的现实主义与典型的理论原则,使我在文艺理论的迷离摸索中看到了一线光明,也就是这一线光明指引我长期奔向前进的道路”。19)事实也正是这样,在以后的研究工作中,这“一线光明”的确一直在指引着他艺术研究活动的方向,而“典型的理论原则”也成了他的美学思想的理论依据之。马思主义文艺理论开拓了蔡仪的研究思

      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开拓了蔡仪的研究思路和视野,他在用新的世界观来考察文艺、美学现象。在40年代,他写出了两本引起不同反响的专著:《新艺术论》和《新美学》。这辆本论著都冠以“新”字,这既表明了作者的写作态度,也产明了所论的内容。作者是用“新的观点”来探索文艺理论和美学原理的。所为“新的观点”,不只是表现在这两本著作中,作者引用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文艺和美学问题的一些精彩言论,给读者耳目一新的感觉;更主要地,还表现在,贯串着两本书的指导思想是与数十年、甚至数百年来所流行的、旧的艺术理论、旧的美学观点不同的“新的观点”,即马克思主义的观点。

      探讨美学问题,把它同哲学学说、同一般唯物主义联系起来考察的在中外美学史上都不乏其人。但是,在40年代的中国,又是在国统区,在美学专著中,把解决美学的基本问题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联系起来考察的却绝无仅有,而把美的本质问题同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的美的规律联系起来考察的更是凤毛麟角。蔡仪在《新美学》中,两次引用《手稿》中关于美的规律的精辟见解。他提出的美的东西即典型的东西、美的规律即典型的规律的著名论点,也是受到《手稿》中某些论点的启示而逐渐形成的。不管人们是否承认或接受这个论点,但起码可以说,这个提法为正确解决美的本质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方式,一条新的研究途径。

      蔡仪美学思想的主要理论依据,我以为有两个:一个是恩格斯关于现实主义的意见,即“现实主义的意思是,除细节的真实外,还要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10]一个是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的言论,即“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一物种的尺度和需要来进行塑造,而人则懂得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随时随地都能用内在固有的尺度来衡量对象;所以,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

      “美是典型”的说法是蔡仪在《新艺术论》里首先提出来的。这本书是作者试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研究艺术问题的处女作。早在30年代初,蔡仪就很注意恩格斯提倡的现实主义与典型的理论原则,认为是使他“在文艺理论的迷离摸索中看到了一线光明”,而《新艺术论》的写作,主要之点就是作者学习恩格斯关于现实主义理论的一点体会。蔡仪认为,艺术创作的中心任务在于塑造典型;而艺术的塑造典型就是揭示形象的真,也就是创造艺术的美。这样的作品,既有了艺术的真,也就有了艺术的美。蔡仪在书中,经过认真分析、比较和论证,他得出的结论是:艺术的典型形象是美的,艺术的美就在于艺术的典型。简单地说,“美即典型”。这个论点在《新美学》中得到了更多方面的、较为充分的论证。不过,在《新艺术论》中,虽然所论内容基本上符合于艺术的普遍情况,但是由于现实事物的美、现实事物的典型则是无比丰富、远为复杂的,反映在艺术作品中的典型也是千差万别的。书中所论难免有不周全、容易引起歧义之处。

      蔡仪关于典型的理解主要得益于恩格斯的有关言论。在蔡仪的理论中,他对典型的界说,对典型的种类,对种类的变化等的解说,主要是根据恩格斯的新的典型理论得来的。也正是依据恩格斯的这些论点,才使我们今天关于艺术典型的理论发展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蔡仪认为,本来现实事物中决没有什么抽象的类型,所谓典型的事物,既是代表类型的,就一定是有特定的个性的。这个典型理论,既不是17一18世纪流行的“类型”说,也不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浪漫主义流行时期所强调的只重个性而否定类型的观点。此外,蔡仪还指出,我们所谓典型既不同于类型,也不单指种类性,还要有特殊的个别性才能充分地表现它的普遍性。所以既不能认为,凡自然界的事物,一切种类既有个体就有特异的个别性也.不能认为一切种类的事物都一定有典型。如自然界中许多事物虽有种类但却无典型可言,甚至如一般动物,“是和它的生命活动直接同一的”,也就是和它作为种类的“那种规定性”“直接融为一体的”。[12]同一种类的个体事物,只能按照它的自然而必然的种类性所规定的那样生活着。应该说,蔡仪的典型论有他自己的特点:理论的逻辑结构是严谨的、周密的,所使用的概念、术语是明晰的、确定的。他的理论是一个整体,一环扣一环,是按照严格的逻辑结构组织起来的。他的一些重要概念、术语甚至用词都是由于理论本身的发展和需要而使用的,每个概念都有着确定的内涵和外延,不可能既作这样的理解,又作那样的理解。有的同行在反诘蔡仪的理论时,往往只抽取其中的一个概念、一个方面或一个例证,而不顾及这个概念、方面和例证在他理论中出现的具体情况,也不过问蔡仪对这个概念、方面或例证的界定或假说,脱离了他的理论框架,而按照质疑者的理解来任意解释,这样势必形成各自为战或无的放矢的局面,于事无补。这样就出现了所谓“典型的反动地主”、“典型的跳蚤”美不美的“疑难”问题。其实,在蔡仪的有关论述中是回答了诘难者所提出的这些问题的。

      如果说,恩格斯的典型论开启了蔡仪美学思维之门,那么,马克思的美的规律论则奠定了蔡仪美学思想的理论基础。

      美的规律是马克思的美学思想的根本论点。在原本《新美学》中,蔡仪两次直接引用了“美的法则”(今通译为“美的规律”)的名言:一次是在论到艺术与美学的关系时,即艺术美的形成时,认为艺术美“直接地根源于美的认识,而间接地根源于对象的美的法则。”[13]另一次是在论到美学的性格时,认为“人们要把握着事物的法则,同时也要由这事物的法则来改造事物。”[14]在说明美学既是“说明之学”也是“规范之学”。可能是由于当时局势环境的不便,也可能是由于学术研究条件的限制,蔡仪没有对“美的规律”做更为详尽的阐释。这个缺憾在《新美学》改写本中填补上了。除了在全书的改写中融会贯通了马克思美学思想的这个根本论点外,还专列了章、节给以论证。

      马克思虽然没有来得及留下一部美学著作,但他关于美和艺术的一些重要言论,却也反映了他的唯物主义美学思想的倾向。特别是在1844年和1857年一1858年的两个经济学手稿中,留下了一些精彩的重要言论。对于前一个手稿的整个评价,研究者的分歧较大。蔡仪的看法是:“1844年正是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的法哲学,进而要解剖资本主义社会,只是由于费尔巴哈的思想影响,故在当时的《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表现的理论实质,在世界观的基本观点上是唯物主义的,而在历史观上却是人本主义的。至于一些有关美和美感的言论则是比较重要,值得认真研究的。”[15]我认为蔡仪对《手稿》以及对《手稿》中关于美、美感和艺术的言论的评价是中肯的、可取的。从这个基本观点出发,蔡仪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唯物主义美学观。

      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的论点当然是很重要的,它对于科学地探讨美的本质、美感等问题有着开创性的意义,它是美学史上划时代的一个标志。蔡仪在《新美学》改写本第一卷中,专门探讨了美的规律论的重要意义。他认为,“美的规律”应有的基本意义有这样几点:一是,任何事物,无论是自然界事物或社会事物,也无论是人所创造的艺术品,凡是符合美的规律的东西就是美的事物;二是,既然美的规律就是事物的所以美的本质,也可以说,事物的美就是由于它具有这样规律。因此,美就是一种规律,是事物的所以美的规律;三是,既然美是一种规律,而规律都是客观的。那么,美(自然界事物的美、社会事物的美、人所创造的艺术品的美)当然也是客观的。从这一点说,马克思的美的规律论,既堵塞了通向主观的美论的这种唯心主义的漏洞,同时也杜绝了导致美是自然属性或社会属性这种机械论的途径。美学上的根本问题,从来就是、现在仍然是:美在于客观事物?还是在于主观精神?蔡仪从美的规律论中得出了美在于客观事物本身的结论。值得注意的是,关于这个问题,在改写本中,蔡仪明确表明,承认客观事物有美的属性,和主张美是事物的属性,两者的意思并不一样。蔡仪并说明,过去说过美就是物的属性,但实际所指是事物的典型性。但这一说法,在理论上既没有讲清楚,而对一般人又容易引起误解,以为,所谓物的属性,不外是物的自然属性或社会属性。所以,美是物的属性这一说法是不妥当的。在改写本中,他把这一说法修正为“美在于现实事物属性条件的统一关系上”,或者说:“美在于事物属性条件的统一”,并进行详细论证。

      那么,既然美的规律就是事物的所以美的本质,可是美的规律的具体内容究竟如何呢?蔡仪对此谈了他的理解,并做了充分的说明。

      蔡仪首先从规律的一般涵义及其客观性谈起,认为,所谓规律是事物间、事物现象间、或事物的属性条件间的本质的必然关系。然后结合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的那段话谈了自己的体会。他说,从整个原话的语气和语意来看,“美的规律”显然是和“物种的尺度”与“内在固有的尺度”是有关系的。对于这两个“尺度”的所指,蔡仪认为,二者并不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物种的特征既有外表的,也有内在的;对于这两个“尺度”的解释,蔡仪指出,所谓“物种的尺度”则是该事物的“普遍性”或“本质特征”,而所谓“内在固有的尺度’’也就是该种事物内部固有的“标志”或内在固有的“本质特征”;对于这两个“尺度”的关系,应该是统一的结合在一起的,一个是说人类能够掌握任何物种的本质特征,另一个更进一步指明,即使是物种的内在固有的本质特征人类也能掌握;对于这两个“尺度”与事物的关系,蔡仪是这样阐释的,因为事物的物种的内在的本质,如果不是直接地表现在外表现象上,不是见之于形象上的东西,决不可能是美的。美决不可能是藏在事物内部的隐蔽的或抽象的东西。因此,美的规律,除了物种的本质这一方面之外,必然要求另一方面’就是事物的外表的现象或形象,是物种的本质借以表现在外面的条件。也就是说,美的事物的物种的本质不能不表现在事物的现象或形象上。蔡仪由美的规律的这两方面的因素、这两方面的关系进一步说明它们的具体情况和它们实际结合的特点。由此做出这样的结论:美的规律要求事物的本质和现象的关系是,以非常突出的现象充分地表现事物的本质,或者说,以非常鲜明、生动的形象有力地表现事物的普遍性。这是美的规律,也是典型的规律。

      蔡仪对美的规律的理解,是根据马克思的话的意思合乎逻辑地得出来的。美的规律论是蔡仪美学思想形成、发展的理论依据。除上面所述外,我想还可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角度谈谈马克思所说的“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对蔡仪美学思想的影响。

      蔡仪认为,美学的内容,简单地说就是美、美感和艺术的关系及其基本规律。三者的基本规律之中,客观现实美的规律是根本的,反映在人们的头脑里成为美的认识、美的观念的规律,运用于创作成为艺术美的规律。三者的基本规律是一致的,后二者一致于客观现实美的规律。

      关于客观现实美的规律。既然马克思提出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这就意味着承认在客观事物中是存在着“美的规律”的,换句话说,也就是承认“美的规律”的客观性质。所谓规律是指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的概念接近本质的概念。事物的规律决定于客观事物本身的性质、内容、及其所依赖的客观条件。规律有这样几种情况:表现具体的特殊现象或物质的部分特性之间关系的规律;说明几大群客体和现象的一般特性之间关系的规律;表现物质的普遍的、到处存在的特性或发展趋势之间关系的规律。至于美的规律,我认为是属于普遍规律,是现实世界的基本的辩证的规律。正像蔡仪所说的,“美的规律”应是指在客观事物中存在着的规定事物之所以美的规律。所以,无论是自然界事物的美,社会事物的美,还是人所创造的艺术作品的美,都具有美的规律的客观属性。马克思既然提出“美的规律”,这就意味着“美的规律”具有客观性质,它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也不是人们所能随意创造的。当然,对于规律的认识和规律的实现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在社会生活中,规律的实现必须要有人们的活动,所以,人们能够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创造或消灭现实规律的条件。但是人们在这里并不是创造或消灭规律本身,而只是按照自己的需要和利益限制和扩大规律作用的范围。规律本身是不依赖人们的意识而客观存在的。美的规律亦然,它是美的事物或现象的各种特性或发展的各种趋势之间的有秩序的关系的表现。马克思指出“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我认为“按照”二字很重要,也是很关键的,如果现实世界中不存在“美的规律”,人们又如何能“按照”呢?它从另一个角度表明了“美的规律”的客观性。

      我们说,美是客观的,美的规律是客观存在着的,人是能够认识美的规律的。当然,对于这点不能作这样的理解,似乎美的本质或美的规律是独自存在的,人们只要找到它或碰上它就行了。我们只是要说明,人们认识美的目的在于获得关于美的正确认识。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曾有人诘难过客观论者,仿佛承认美的客观性就.是主张美的本质本身独立地存在着,而人们只是在一定条件下,机械地反映或直观地描绘它就可以了。实际上,我们认为,在客观世界中存在着的并不是美的本质本身或永恒的美,就像柏拉图所说的,“一切美的事物都以它为泉源,有了它那一切美的事物才成其为美,”[16]而是指体现了美的本质(美的规律)的具体的事物、现象、关系、过程等等,它们通过人们的认识、概括而以正确的观念和思想反映出来。虽然美的观念产生在人们的认识过程中,但它反映出来的事物的内容和关系并不以人为转移。因此,我们说美是客观的,就是指人的认识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世界及其规律和特性的内容。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美“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不依赖于人类”[17]存在。人们能够按照美的规律来创造作品,但却不能创造和任意改变美的规律。

      关于美的认识的规律。既然“美的规律”是客观存在的,那么,在人类按照“美的规律”来造形以前,首先必须要认识这“美的规律”,然后才能根据它来造形。根据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观点,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可以认识的,这是就它的可能性来说的,但在实际生活中,这种认识的可能性总是受一定的历史条件(历史发展阶段、社会经济状况、阶级地位和利益、科学技术的发展、文化艺术的修养等)的限制,如在猎狩时期的原始人,在当时的环境条件下,由于以动物作为自己来源的主要对象,也由于动物是威胁自己生活的主要对象,他们不可能对植物给予更多地注意,而到了农耕时代,由于环境条件的变化,他们除了继续对动物注重外,更主要地是关心植物,这也就是为什么前一时期以动物为主要审美对象,而在后一时期转以植物为主要审美对象;人类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人们完全可以认识客观世界的规律,但在每一个具体的社会发展阶段,对每一个具体的人来说,人们的认识能力又是有限的,他们不可能一次就完全彻底地认识一切事物和事物的一切方面。对美的事物的认识也是这样。所以列宁说:“认识是思维对客观的永远的不终止的接近。”[18]

      我们对一般的科学规律的认识过程,同样适用于对美的规律的认识。不仅是自然科学或是一般的社会科学,即便是像文艺这种美的精神活动的形式,也必须是以客观法则、美的规律为依据的。因为生活本身是有客观规律可循的,它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为了认识生活发展的规律性,为了满足人类享受的精神的生活资料,作家、艺术家必须深入地研究生活、认识生活,并积极地适应和反映这种客观规律性,只有认识了社会生活的客观法则’认识了美的规律,才能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才能正确地把握住历史前进的真实情况,并按照美的规律创作出作品来,这样的作品才是优秀的作品,它们才能长久地流传下来。

      关于艺术美的规律。在我们考察了客观事物中存在着决定事物之所以美的规律、又证实了人们是能够逐步地认识这美的规律之后,很自然地,按照马克思的说法,人类也必定要“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应该说,这才是马克思这段话的本意或主要之点。人们认识“美的规律”是进行美的物体创造的先决条件。人们只能“按照美的规律”才能塑造出来的物体,违背了它,创造出来的物体就不美。当然,人们所创造的是美的物体(产品、作品等),而不是美的规律或美的本质。中外文学史、艺术史上的许多文艺珍品之所以能流传至今,就是因为各个时代、不同阶级的作家、艺术家们真实地反映了各个时代人们的社会生活,深刻地描述了当时社会上的最突出的现象,塑造了生动的人物形象。也可以说这些艺术珍品是艺术家们对“美的规律”认识的结晶。应该说,每一个时代的优秀的文艺作品大都能够以生动的、典型的形象集中地反映了当时社会中的某些本质关系,并以尽可能完美的艺术形式鲜明地表现出某种思想、感情和真理,换句话说,这些优秀的作品都程度不同地反映了作者对客观事物的“美的规律”的认识,它们是作者依照“美的规律”来创造的。

      总之,蔡仪依据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美、美感、文艺的重要言论和思想,建构了自己的美学思想体系。他的理论不是抽象的,而是与实际密切相联的。他认为,美的认识、美的欣赏,同样还有美的创造’既使人们得到精神上的愉快,也使人们受到精神的教育,感情上的锻炼,性格上的熏陶.所以美的事物,特别是美的艺术,从来就是社会教育的有效工具。

      蔡仪美学思想的要义

      蔡仪的美学思想是丰富的、独具特色的,他的美学理论是系统的、言必由衷的。这从已问世的《新美学》改写本的第一、二卷以及近年撰写的大量论文中即可见出。在这众多的研究课题中,我以为着重介绍一下美论中的美的规律与典型的规律和美感论中的美的观念论是有意义的。因为无论就其理论的重要和完整来说,还是就其影响和价值来说都是必要的。这两个基本观点既是蔡仪美学思想的精华,又是对传统美学理论的一个重要突破,其重大影响将是深远的。

      在我国美学界和文艺理论界,几乎没人不知道蔡仪首创的“美是典型”论。典型问题在蔡仪的文艺理论和美学理论中占有特殊的位置。典型在《新艺术论》和《新美学》中不仅是核心术语、理论的关键概念,而且是沟通艺术与美学的中介、桥梁。在《新美学》的改写本中,读者可以明显地看出,作者对典型、对典型与美的关系的阐释远比过去的论述更充实、更稳妥、更准确,因而更具说服力。

      我们在前面曾提到过,蔡仪著名的美的东西即典型的东西,美的规律即典型的规律的论点,显然是受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有关言论的启示后发挥形成的。蔡仪的论著向来以逻辑严谨、概念准确、层次分明、论证周密而为人称道。在论述现实事物的美的规律与典型的规律时,这些特点尤为突出。如在回答美在哪里时,蔡仪明确地提出,美在于现实事物属性条件的统一关系上。但他对这个论断的剖析却是层层深入的。

      蔡仪依据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首先承认客观现实中有美的事物,并认为一切现实事物的美都在于现实事物本身,由此才能对它进行科学的分析并作为美学研究的出发点。而作为客观存在的美的事物,既不是为观赏者的主观意识而存在,也不是因观赏者的主观意识而变化。现实事物的美在于它们本身所固有的属性条件,而不取决于它们本身所没有的非自然的或超自然的东西。这就把美的现实事物的客观性确定下来了,而接下来要说明的是现实美与事物属性条件的关系。蔡仪指出,现实事物的美在于现实事物所固有的属性条件,但又不能说它只在于某一属性条件。因为事物的任何属性条件都是和其他的属性条件互相联系、互相渗透、不能分割的。所以,现实事物的美既不是只在于它的某一种属性条件,也不是只在于某一些属性条件,而在于事物属性条件的统一性上。所以,现实事物的美在于它本身所固有的属性条件,也就是在于它的属性条件的总体或整体,在于它的属性条件的统一。现实事物的美,既是在于它的各种属性条件的统一的总体或整体,也就是在于它的本质的东西与现象的东西,在于它的种类的普遍性和个别的特殊性的统一关系。蔡仪认为,这种统一的关系,即它的本质渗透于现象,而现象表现着它的本质,这主要就是它的种类性渗透于个别性,而个别性表现着它的种类性。事物的各种属性条件,就是按这种统一的关系形成为统一的总体或整体。事物的这种统一关系,也就是事物所赖以形成的规律。于是所谓现实事物的美在于它本身所固有的属性条件的统一,也就是在于它本身所赖以形成的规律。

      由以上简述,我们可以看出,蔡仪对于现实事物的美的考察是严格按照理论构成的逻辑顺序进行的,应该说,这样的论证是令人信服的。当然,蔡仪对现实中美的事物作这样精辟细致的分析,其目的是为了继续探索现实事物的美的所以为美的原由,即探讨现实事物的美的规律与典型的规律。

      蔡仪指出,美的规律就是美的现实事物的所以美的规律。而马克思所说的美的规律,就是事物的以特异的现象充分地体现着本质,以突出的个别性充分地体现着种类性。他并以马克思所论金银的美的原因来说明,所谓“银反射出一切光线的自然混合,金则专门反射出最强的色彩红色”。马克思的这两句话,正好说明金银的美就是由于以特异的现象充分地体现本质,以突出的个别性丰富地体现着种类性,这是金银的所以美的原因,也就是金银的所以美的规律。所以,美的规律,从根本意义上说也就是典型的规律。因为典型的事物就是以特异的现象充分地体现着本质,以突出的个别性充分地体现着种类性。这样的事物是典型的事物,它所由形成的规律也就是典型的规律。因此,美的规律与典型的规律,作为规律的实质是完全一样的。

      总之,关于美的事物与典型的事物、美的规律与典型的规律的关,’蔡仪首先考察了美的现实事物之所以美的原因,然后再从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的论点、恩格斯关于典型的论点,进一步论证美的事物根本上就是典型事物,美的规律根本上就是典型的规律。

      美的观念论是蔡仪美学思想的又一个核心理论。在美的认识中,美的观念是重要的概念,它既是联结美与美感的桥梁,又在美感与美的创造之间起着媒介作用。因此,如果不理解美的观念,就不能理解美感,也就难以进行美的创造或美的欣赏了。所以美的观念所关系的理论范围是广泛的。它关系着美感、美的创造和美感教育的最终完成。

      蔡仪对美的观念(还有上面提到的“美的事物是典型的事物”的说法)的科学解释,是对美的认识的重要功绩。诚然,美的观念这一术语在西方美学史上早就有人使用过(如英国著名美学家哈奇生、雷诺兹),但他们的解说或带有非理性的、先验的、唯心主义的性质,或由于美学思想的矛盾而不能圆满地贯串始终。但蔡仪赋予了美的观念以唯物主义的涵义。虽然美的观念的形成过程是复杂的,但它根本上却是客观的美的现象和规律在人类头脑中的一种反映,先是经过形象思维活动,由具象概念发展而形成为意象,再由意象发展而完成为美的观念。

      美的观念并不是蔡仪首先提出来的。他在考察了西方美学史上关于美的观念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线索后,经过唯物主义的合理的改造,由先天固有的美的观念到源于现实的美的观念,使之成为一个唯物主义的科学概念。所说美的观念是来源于客观事物的。在日常生活中,在对各种美的事物和现象的接触、认识过程中,人们逐渐形成了美的观念。一般来说,一个人的美的观念的最初形成,多是在不自觉的状态下变化发展的,较早是从接触具体事物的.美开始的,以后通过不断的美感实践活动,逐渐自觉地有意识地获得越来越多的美的感受、美的认识,进而形成关于一般的美的事物:的观念。可以说,每一个愿意欣赏美的人都会有自己的美的观念的。当然,由于人与人之间的感受能力以及其他各方面条件的差异,美的观念是不会完全相同的,但又因为美的观念有客观现实的根源,所以在每个人的美的观念中又有相同的、可以相互理解、相互沟通的部分。这也是不同时代的现实美和艺术美能被不同时代的人们所接受、所欣赏的主要理论根据。

      美的观念似乎和人们一般所说的美的理想是一致的,因为它们的来源都是现实事物的美。但是,蔡仪认为,一般所谓美的理想,虽然表明它的强烈的主观倾向性,即对未来美的事物的想像或希望;而所说美的观念,则是为了要强调它的客观真实性,即美的客观事物在人脑里留下的概括的形象。由于它不是抽象的而是形象的,所以我们就不说它是概念,而说它是观念。而且,我们所谓观念总是以客观现实为根源的,一般所谓理想则是从来就和一定的目的、要求、希望相联系的。

      美的观念是现实事物的本质和普遍性的形象的反映,它既具有充分的种类的本质,又具有非常鲜明的具体形态.美的观念的形成,当然也离不开认识论的基本原则,即列宁所说的:“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的途径。”[19]但美的观念的提出,是使认识进到了更高一级的程度。一般人们凭感性直观,认为美的事物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的物体,如山、水、花、月、云、人等,但事实上,这美的事物仅仅是部分而不是全体,仅仅是现象而不是本质。因为任何事物中的具体东西仅是这个事物的一个方面的客观的相互联系,而这个方面是由作为它的基础的、本质的、合乎规律的关系所决定的。从认识来说,任何认识中的具体的东西则是概念体系中的这一实在的相互联系的反映,这些概念在结构上和发生上再现着事物的客观内容。当我们用美的观念来概括所见到的美的事物时,这美的事物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且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时,它就不仅概括了宏观世界和微观世界的各种美的事物和现象,而且揭示了能充分表现各种美的事物和现象的本质特性,即美的客观实在性。表面看来,美的观念似乎离开了我们的感官所直接感觉到的具体的美的事物和现象,似乎离开事物的客观真理越来越远,但实际上,美的观念却反映了美的事物和现象的全体,反映了美的本质,因而更接近于客观真理。因为,美的观念“决不是处于直观和表象之外或驾于其上而思维着的、自我产生着的概念的产物,而把直观和表象加工成概念这一过程的产物。”[20]诚如列宁所说:“当思维从具体的东西上升到抽象的东西时,它不是离开(如果它是正确的)真理,而是接近真理。物质的抽象,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及其他等等,一句话,那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不是荒唐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着自然。”[21]

      蔡仪的美的观念的理论,辩证地运用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真正科学的理论认识应该是从感性的多样化的具体出发,达到再现客体的一切本质性和复杂性的抽象。这种使整个客体在意识中的理论的再现的方法,就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这种上升乃是展开科学知识、在概念中系统地反映客体的一个普遍形式。在抽象的阶段,就形成了反映客体个别方面和属性的概念,客体的个别方面和属性本身之所以是可以被理解的,只是因为它们被看作是客体的特殊内容所决定的整体的因素。由具体进到抽象的和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是辩证逻辑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辩证法在思维过程中的表现,是人们认识世界的科学方法。但是,对这两个“具体”要区分开:前一个具体是作为被研究对象,作为研究之起点的其体(即感性的具体),后一个具体是作为研究之结果和终结,作为关于客体之科学概念的具体(即思维的具体)。正如马克思所说:“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做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22]美的观念的形成,只有从感性的具体开始,经过科学的抽象(即在人们的思维中把美的事物的本质和关系抽取出来以同其他个别属性和关系区分开),才能达到思维的具体(即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这个具体之所以是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所以,美的观念的形成,就是对于客观事物的美的理智认识的重要过程,而理智的功能就在于通过个别现象去把握内在的普遍的本质,按照事物的种类进行概括作用的集中化和创造性的改造、提高。可见,美的观念不仅只是一种理智认识,而且是具有非常鲜明、突出的具体形象性的理性认识。这是它的特性之一。所以,美的观念在人们的美感活动中,无论是对现实事物美的欣赏活动,还是对文艺创作和文艺欣赏的美感活动都起着主导作用。

      如果说,在原本《新美学》中,美的观念还只是“一时的假说”、缺少充分论证的话,那么在40多年后蔡仪主编的《美学原理》中,在《新美学》的改写本中,对于美的观念的阐释是强有力的、令人信服的。当然,我想根本的原因还在于美的观念经得住人们的美感活动(欣赏的、艺术创造的等)的检验和证明。

      蔡仪美学思想的意义

      蔡仪的美学思想形成于40年代,特别是他的《新美学》在1947年出版后,马上引起学术界的注意,社会反响热烈。不管读者是否接受作者对新美学的解说,但他们大都指出,这本书有它的新体系:一方面它破坏了旧的唯心主义的美学系统,揭露了旧美学的痼疾,较为系统地批判了旧美学的根本弱点;另一方面,它冲破了旧的唯心主义美学的束缚,提出了美学研究的新途径,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原则来考察美学上的根本问题,以新的论证来建立唯物主义的新美学体系。

      50年代蔡仪的美学思想受到第一次真正的检验。这场延续了七八年的美学论战,涉及的问题较多,综观这次讨论,虽然谈的是美的本质、美感、自然美等问题,因为正是在这些基本问题上才显露出各种哲学观点的根本分歧,所以,实际上仍然是美学上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争。因此,归根到底,这场争论与其说是探讨美学上的一些基本问题,不如说是进行哲学上的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较量更符合讨论的实质.因为正是由于哲学观点的不同才演变出美学见解的相异。在这场较量中,我认为蔡仪的美学思想经受住了考验,因为他的哲学根基是正确的。虽然由于种种原因,他的理论没有被更多的人所了解,但经过讨论,他对自己理论的薄弱环节、疏漏失误之处进行了认真思考,并在以后的研究工作中逐步修正、充实、完善了自己的理论。有人认为,蔡仪解放后仍然“墨守原来的观点、体系,而不愿接受更先进、更合理的东西”。我认为这样的指责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也是不负责任的,只要认真阅读一下他解放后,特别近十多年的著述,如果不带偏见的话,应该承认他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来研究并建立自己的美学体系的方向是正确的.而正确的东西是应该永远坚持的。

      近十多年来,蔡仪的美学著述甚丰,其影响也越来越大,他的思想被更多的人们所认识和接受。在他的指导下,一些志同道合者正在为繁荣我国的美学事业而艰辛耕耘时,蔡老离开了我们,悲痛之余,惟有加倍努力,继承他的未竟之业。

      1992年5月

      注 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4卷,第223、224页。

      [2]《蔡仪美学论文选》,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3页。

      [3]《列宁全集》第38卷,1959年版,第87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4卷,第243页。

      [5]《蔡仪美学论文选》,第l页。

      [6]请参阅《新美学》改写本第l卷,第238—255页。在《新美学》原本中有“美的东西即典型的东西”、“美是客观事物显现其本质真理的典型”的提法(原书第68—80页)。在改写本中,蔡仪既坚持原来的基本观点,又在具体论证和个别提法上作了修正、充实,使之更具说服力。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4卷,第225页。

      [8]蔡仪:《新美学》改写本第2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58页。

      [9]蔡仪:《美学论著初编》上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第4页。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1972年版,第462页;又参阅本卷第453页。

      [11][1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丕坤译,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0—5l页。

      [13]蔡仪:《新美学》,群益出版社1949年版,第24页。

      [14]同上书,第29页。

      [15]蔡仪:《新美学》改写本第1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75页。

      [16]《西方美学家论和美感》,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2页。

      [17]《列宁选集》第2卷,1972年第2版,第121页。

      [18]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80页。

      [19]同上书,第155页。

      [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972年版,第104页。

      [21]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55页。

      [2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972年版,第103页。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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