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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美”相关的审美观念系列(上)(作者:陈良运))

      一个“美”字,不能尽含中国人原初的美意识,从文字发展向度观,字划必定是从简单到复杂,“美”字的结构由“羊”、“大”两字组成,复杂于“羊”和“大”。并且,人的美感确实是先由视、听二觉发生,从对象形体、音声而感美丑,味觉还在其次,因为味是无形无声的。直到人们对大自然界与自身的观察体验更广且深,积累了丰富的视、听经验之后,五官感觉互相联系,互通共感,才有更复杂的审美观念发生,从而大大地拓展了与“美”相关种种观念,并且用结构复杂化的文字表示。笠原仲二先生在其大著第三章《表现在文字上的中国人的美意识》中,列举了“肤”、“都”、“那”……“伐”、“遒”等42字,说“它们从来就有美(好)之训”,又分节细述“多”、“长”、“大”……“靡”等84字与“美”的关系,可谓繁而不漏。鄙意以为,中国文字同义、近义吸附性很强,若全从单字追索,便会在相互之间纠缠不清,试遵从“有感而美”的原则,从五官之感和联感联觉的角度,掇取若干蕴含了先人审美意识的文字加以展述,以便窥识一下两三千年来逐渐形成的审美观念系列。





      一、 视觉发生━━大、文、丽、丰……素





      当我们的原始先民睁大眼睛打量身外的世界,广大的天,辽阔的地,地上生动、活跃的动植万物进入他们的眼帘,于是由视觉获得的愉悦感就发生了。《易传·系辞》描述了先民这种观察活动: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





      请注意“宜”字,《说文》曰:“所安也”,后又增释:“适理也”。“所安”、“适理”,就是产生愉悦感的心理基础,亦即美感发生之始。由视觉而发生,又经过心觉(第六感觉)接受、思索而形成原初美意识。本书将表示这种美感观念的字词,择其主要者并流传沿用至今的,分别述之。





      1、大





      前章说“美”字结构已及于“大”,但言之不详,且有“正面而立的人”一解。究“大”义之源,应该是先人们眼见对象形体之不可估量而形成“大”的意识;不可或难以估量,包括高、广、远。《易》之八卦,初始的象征都是“远取诸物”的大的自然景象(卦画—、――当是“近取诸身”,只能说是八卦的原始符号):天、地、风、雷、水、火、山、泽、,而天、地之大更是有目共睹。《易·乾》


      爻辞两见“大”字,即“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九二)、“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两“大人”实是在辽阔广大的天地背景中出现,解释此卦爻辞的《乾文言》之作者,深明此意:“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孔子则具体地以尧为“大人”,“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论语·泰伯》)尧“则”天之大而使天下大治,此“大”已进入观念范畴。


      天地之大,实在难以形容,正如老子所言:“大方无隅”,“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因此,“大”很早就进入了观念之域,与“大━━小”之大相并而行。《老子》五千言,出现“大”字58次,其言与“小”(包括“细”)相对之“大”的如:





      治大国若烹小鲜。(《老子》六十章)


      故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于大国。(六十一章)


      大小多少,以怨报德。(六十三章)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六十三章)





      皆言事情之大小,国之大小,不会生发岐义,而经过抽象而入观念之“大”,如:





      自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名之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而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二十五章)天下皆谓我大,似不肖。夫唯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细也夫。(六十七章)





      “天大”、“地大”、有视觉意义,当是“大”的初义。“道”不可见(“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而曰“大”,明显地观念化了,说“强名之”,正是具象之“大”向观念之“大”的转换。实际上,老子还是给“大”下了一个定义:“万物归焉而不知主,可名于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三十四章)他还赋予了“大”的动态性:“逝”、“远”、“反”;进而又将“大”赋予人(人与天地比较,何其渺小哉),人有“道”则“大”,“我大”,是因为我不像那些无道的屑小之辈(陈鼓应说:“道广大,不象任何具体的东西,如果它像的话,那早就渺小了。”)老聃为后人展示了“大”从具体的东西向观念转化的清晰轨迹


      “大”与人的美感发生,客观地说,应该是从具体的人和自然现象而出现的,先看《诗》中的描写:





      椒柳之实,藩衍盈升;彼其之子,硕大无朋。……椒柳之实,藩衍盈匊;彼其之子,硕大且笃。……(《唐风·椒柳》)


      彼泽之陂,有蒲与蕑;有美一人,硕大且卷。……彼泽之陂,有蒲菡萏;有美一人,硕大且俨。……(《陈风·泽陂》)





      前首歌咏一位女子健壮而美,后首描写一位少女想念她英俊魁伟的恋人或丈夫。《卫风》中还有咏一位美女之“硕”的诗:“硕人其颀”,即身材高挑;“硕人敖敖”,即美人身材长得高而婀娜多姿。具体地言天地之大而美,《中庸》第二十六章有段话很精彩:





      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今夫天,斯昭昭之多,及其无穷也,日月星辰系焉;今夫地,一撮土之多,及其广厚,载华岳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洩,万物载焉;今山,一卷石之多,及其广大,草木生之,禽兽居之,宝藏兴焉;今夫水,一勺之多,及其不测,鼋鼍蛟龙生焉,货财置焉。





      这就是庄子说的“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庄子·知北遊》),《易传·乾文言》说的:





      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





      “大”,作为一个能使人产生美感的单音词,古人赋予了它更多的内涵,这就是:高、远、厚、丰、博(广)、健(壮)、精,有的有形状,有的属精神性感受,比如“健”,《乾·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易》有《大壮》一卦,《彖》曰:“大者壮也,刚以健,故壮。”(下章论《周易》美观念时将综言《大有》、《大畜》、《大壮》、《大过》及《丰》诸卦)再至孟子,他更将“大”的内涵与外延次第扩张:善→信→美→大→圣→神。其云:





      可欲之谓善,有诸己谓之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孟子·尽心下》)





      “信”即真而无伪,“善”与“真”是美的基本内涵,而至“充实”,是一般意义的美;至于“大美”,则是“笃实辉光”(可见《孟子》与《易传》见解相同),“大而化”、“不可知之”、实言“大美”的两个高层次的审美境界,“大”而能“化”,就是后人所向往所追求的的至美而“无迹可求”,文学家、美术家都将那种“大化无迹”、“不知所以神而自神”的大手笔,称为“神品”乃至“无上神品”,宋初黄休复在《益州名画录》里换言为“格”,“神格”是“其天机迥高,思与神合,创意立体,妙合化权”,而作为“无上神品”的“逸格”是“拙规矩于方园,鄙精研于彩绘。笔简形具,得之自然;莫可楷模,出于意表。”其下之“能格”、“妙格”,亦可得“形象生动”、“曲尽玄微”之美,但与“神”、“逸”之大美不可比拟。司空图、严羽等评诗而竭力推崇诗之神品,或曰“神而不知,知而难状”(《诗赋赞》),或曰:“诗而入神,至矣,尽矣,蔑以加矣!”(《沧浪诗话·诗辨》)这就是说孟子所阐明的“大美”思想,完整地被后人接受了,“圣”与“神”,非虚语!


      笠原先生说“在古代西洋,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普洛丁等,已经在各种意义上发现了‘大’的东西的美价值。”亚里斯多德与孟子是同时代人(前384-前322;前390-前305),东方人认识“大”的美价值早于西方人,且不知西方之论是否如东方这样层次分明?





      2、文





      《易传·系辞》说包牺氏“俯则观法于地”时,观察了“鸟兽之文”。“文”,


      最初是由视觉发生的,并且一开始就有了美感特征,即鸟兽皮毛有色彩交错的花纹而称之有“文”。《易》之《革》卦爻辞有云“大人虎变”、“君子豹变”,《象》传释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君子豹变,其文蔚也”。虎皮之文,鲜明耀目;豹皮之文,蔚然成采。孔子学生子贡,回答棘成子“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时,便以虎豹毛皮有文作答:如果将其皮扒掉,“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论语·颜渊》),谓其皮毛之“文”是一种重要的识别标志,不然就与犬羊无别。“文”,首先就作为色采之美而发明的,春秋时代的《考功记》讲绘画用色就说:“青与赤谓之文”,两种色彩交错即成文。公元前774年,郑国史伯对郑桓公进言中说:“物一无文”,《易传·系辞》说:“物相杂,故曰文。”先后两说,可视为最早对色彩交错之美的“文”进行抽象,使“文”开始进入观念领域,获得一般的美感意义,广用于“鸟兽之文”后的一切自然人事现象。


      鸟兽是大自然之物,于是其“文”便被目之为自然之文,非人工所为,天然而成,是为“天文”,“文”的使用范围扩大了,大自然界所有相杂之物,皆是“天文”之呈现。中国古人之言“天文”,犹现在我们之言“自然美”。《易传》之《彖》,于《姤》卦有曰:


      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


      天地交合,所生万物皆美。于《贲》卦又曰:


      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贲》卦是专论人工文饰的一卦,其爻辞似是描述一位贵族公子“贲有趾”、“贲其须”、“贲于丘園”等装饰打扮,但最后一爻辞是“白贲,无咎。”意为无须打扮,示其本色无所咎害。“天文”是自然成文,人仿效“天文”而美,只须使自己天生美质让他人“明”而止,不必过分的文饰。《贲》卦最早地提出了“人文”之美的创造原则。


      与“天文”相对应的“人文”,那内容就广泛得多了,大凡经人的心智、手工劳作创造的独立于自然之物且“美”与“宜”的,便都属于“人文”范畴了。本丛书第一辑拙著《文质彬彬》已言“人文种种”,主要有修身之文,事迹之文,政化之文。请参阅修身之文中的言语辞令之文,发展为后来的书辞文章之文,于是而有了文学。儒家是非常重视“人文”的,本书论述儒家“美”的观念时将有续述。





      3、丽





      “物一无文”,那么两物相并就有文了,“丽”字似乎就是根据这一原则造出来的。“麗”,初义表偶数,《周礼·夏官·校人》:“丽马一圉”,意即两匹配一个养马人。又“束帛丽皮”,即一束帛两张皮子,古为嫁娶之礼。《易》之《兑》卦下上皆“兑”( ),经卦 即泽,《兑·象》即直说“丽泽”,两泽相连。《离》卦是“明两作”,《彖》曰:





      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





      此“丽”,有的《周易》注家曰“附也”,日月附丽于天,百谷草木附丽于土。王弼注曰:“丽,犹著也,各得所著之宜。”(《周易注》)“著”即显著、昭彰,《彖》辞,实际上描述天地之间大自然的美丽景象,因此“丽”又有了“华绮”之义。到了《楚辞》产生的时代,“丽”与“美”与“文”便通用了,《招魂》有句:“被文服纤,丽而不奇些”。在宋玉《神女赋》、《登徒子好色赋》中,“美”与“丽”互文见用:





      茂矣,美矣,诸好备矣;盛矣,丽矣,难究测矣。上古既无,世所未见,瑰姿玮态,不可盛赞。(《神女赋》)


      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


      秦章华大夫曰:“……此郊之姝,华色含光,体美容冶,不待饰壮。臣观其丽者因称诗曰:‘遵大路兮揽子祛’,赠以芳华辞甚妙。”(《登徒子好色赋》)





      宋玉以“美”称神女与东邻少女,又可证“美”字中浓厚的性意识;在他笔下言中,茂、美、盛、丽、华。皆是同一级的审美观念词汇。


      后来,文学家用“丽”表述文学作品的文采与语言之美,扬雄说“诗以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即言前者之美有一定的规范,后者之美则文辞繁滥。曹丕在《典论·论文》中则以一句“诗赋若丽”,突出诗赋区别于奏议书论铭诔等文体的审美特征。东晋而后,由赋衍生的新文体━━骈文,用对偶排比句式成篇(五言诗中已早有偶句对仗),刘勰在《文心雕龙》专设《丽辞》一篇,追索“丽辞”起源《易传》之《文言》、《系辞》:“序乾四德,则句句相銜;龙虎类感,则字字相俪;乾坤易简,则宛转相承;日月往来,则隔行悬合;虽字句或殊,而偶意一也。”他提示“丽辞”给人的美感是:





      丽句与深采并流,偶意共逸韵俱发。





      “丽”与“美”并立通用流传至今。





      4、丰、艳、秀、壮





      孟子说“充实之谓美”,大凡美的东西一定要有充实的内涵才是真美,虚弱之美只是一种表象;用孔子的话来说就是“文质彬彬”,外美与内质“适均”。屈原在《离骚》中写道:“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又在《怀沙》中对“内美”有所表述:“内厚质正兮,大人所盛。”





      “丰”。 《说文》释曰:“ ,豆之丰满者也,从豆象形。”古文丰作 。或说,豆筴饱满即丰。《易》有《丰》卦,卦象下离( )上震( ),其本意即为万物在阳光照耀下成长,《彖》曰:“丰,大也,明以动,故丰。”与“大”相类,有“美”之义。《扬子方言》续释云:“凡物之大貌曰丰。又赵魏之郊、燕之北鄙,凡大谓之丰人,《燕记》曰‘丰人杼首’,杼首,长首也。”(长首有长寿之象)以“丰”描述禾稼草木之美,则与“茂”、“盛”同义,《诗·小雅·湛露》:“湛湛露斯,在彼丰草。”清晨晶莹的露珠,沾在茂盛的野草上,多美!扬雄《蜀都赋》描写竹子之美:“野篠纷鬯,宗生族攒,俊茂丰芙。”芙,一作美,即,俊茂丰美。以“丰”描写人之美。《郑风》有诗题《丰》,是典型之例,其一、二节:





      子之丰兮,俟我乎巷兮,悔予不送兮!


      子之昌兮,俟我乎堂兮,悔予不将兮!





      诗以少女之口描述她的恋人,“丰”,容颜丰满美好,“昌”即身体生命力旺盛,丰、昌互文,少女心目中之美男。女子体态丰满、曲线分明是为形体美,又是宋玉描写他想象中“姣丽”的神女:





      玉见其状,其状峨峨,何可极言!貌丰盈以庄姝兮,苞温润之玉颜。……





      她体态丰盈,容颜温润。然后细致地描写她的“眸子”、“蛾眉”、“朱唇”。由“丰”而构成了不少审美词汇,如“丰美”、“丰沛”、“丰妍”、“丰嫮”、“丰蔚”、“丰融”等等,对“丰”的审美体验由视觉而触觉、心觉。





      “艳”(豔)。 《说文》释云:“好而长也,从丰,丰大也。”前引《左传》记载宋华父督赞孔父之妻“美而艳”,美而有眩目的光采,似是比“美”更高级的形容词。据《扬子方言》:“美也,宋卫晋郑之间曰艳,一曰秦晋之间美色为艳。”


      《诗·小雅·十月之交》第四节叙述了周幽王政权的皇父、番维、家伯等七人与褒姒狼狈为奸,最后一句是:





      艳妻煽方处。





      说他们与周幽王的“艳妻”搞得火热。未点褒姒之名,但曰“艳妻”,显然是贬义。高诱注《淮南子》释此字曰:“好色曰美,好体曰艳。”那么说,前指容颜之美,后指体态丰盈之美。清段玉裁具体地解释《说文》“好而长”又指出:不仅仅是指容貌美丽,而且也意味着身高体丰。自汉而后,“艳”似乎主要是指女色之美,比“美”字更进一层,更胜一筹,以至“丰”字之旁原是形声的“盍”(《说文》作“盇”)改而为“色”(隶书),“艳冶”、“艳色”都专言女人鲜艳之美(庾肩吾《长安有狭斜行》:“少妇多艳冶”;陶渊明《闲居赋》:“表倾城之艳色”);后来又称以男女关系为主题的情歌和情诗为“艳曲”、“艳诗”。这个与“丰”与“美”关系密切的审美观念,沿用到今亦是如此。





      “秀”。 又是一个与“充实”相关的审美观念词,《诗·大雅·生民》是歌颂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并获丰收的一首叙事诗,第五节有如下诗句:





      茀厥丰草,种之黄茂。实方实苞,实种实褎,实发实秀,实坚实好,实颖实栗。





      “实发实秀”,即是所种谷物抽穗开花。《豳风·七月》亦有“四月秀葽”句,说的是草木(程俊英谓“葽”是可作药用的远志)开花结籽。于是“秀”从此初义引申为花开而美,“不秀不实”,不开花则不结果。又扩而为草木凡美者曰秀,《楚辞·九歌·山鬼》有句:“岁既晏兮孰华予?采三秀兮于山间。”汉武帝作《秋风辞》有句:“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即以秀美芬芳之兰菊拟所思之女子。“秀”成为美的观念,似与“艳”有所区别,用它更适宜于描述清雅恬淡之美,因此,“秀色”一般不同于“艳冶”,“秀丽”不同于“艳丽”,不但用于描述品位较高的男子女子之美(如“秀士”、“秀女”),还用于与众不同之美,即所谓特优秀者。《楚辞·招魂》中有一段描写音乐歌舞的美辞,先录下共赏:





      肴羞未通,女乐罗些。陈钟按鼓,造新歌些。涉江採菱,发扬荷些。美人既醉,朱颜酡些。娭光渺视,目曾波些。被文服纤,丽而不奇些。长发曼鬋,艳陆离些。二八齐容,起郑舞些。衽若交竿,抚案下些。竽瑟狂会,搷鸣鼓些。宫庭震惊,发激楚些。吴歈蔡讴,奏大吕些。士女杂坐,乱而不分些。放陈组缨,班其相纷些。郑卫妖玩,来杂陈些。激楚之结,独秀先些。





      我想提请读者注意,前所言“美”、“文”、“丽”、“艳”都在此一并出现,均是用以言“女乐”及在座“士女”容颜、服饰、盛妆之美,在所奏音乐之中,所谓“激楚”(楚地歌曲名),较吴、蔡、郑、卫之曲,“独秀先些”,即更美妙而出众,优秀于所有歌曲。这个“秀”字,南朝刘勰作《文心雕龙》引入文学之域,列于一篇之中而深述其美学价值,这就是《隐秀》。兹将言“秀”者撮录于后:





      秀者也,篇中之独拔者也。……秀以卓绝为巧,斯乃旧章之懿绩,才情之嘉会也。……凡文集胜篇,不盈十一;篇章秀句,裁可百二,并思合而自逢,非研虑之所求也。或有晦塞为深,虽奥非隐;雕削取巧,虽美非秀。故自然会妙,譬卉木之耀英华;润色取美,譬缯帛之染朱绿。朱绿染缯,深而繁鲜;英华曜树,浅而炜烨;秀句所以照文苑,盖以此也。





      “秀”之美态,出众拔萃,刘勰所言明矣!





      “壮”。 “壮”与“健”有同义关系,但“壮”从“壮实”、“健壮”讲更有视觉感受。《说文》释“壮”仅曰“大也”,又是“大”之美的一种形态。《易》有《大壮》卦,卦象是下乾上震,《象》曰:“雷在天上,大壮。”从视觉从听觉而言,雷在高天滚滚而鸣,气势磅礡,至为雄壮。《彖》则抽象地阐发“壮”之本义:“大壮,大者壮也。刚以动,故壮。……大者,正也。正大之而天地之情可见矣。”“壮”,属于阳刚之美的表述词(本书第二章论《周易》之“美”将述及,此不赘言),它所审视、描述的对象都有雄浑、博大、强健之态势,如“壮观”,李白诗云:“登高壮观天地间,大江茫茫去不还。”(《庐山遥寄卢侍御虚舟》)“壮怀”,岳飞词云:“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满江红》)表达的是一种激烈、悲壮的感情;“壮丽”,不是一般的美丽,《史记·高祖本纪》记丞相萧何为汉高祖刘邦建未央宫,“高祖还,见宫阙壮,甚怒,谓萧何曰:‘天下匈匈,苦战数岁,成败未可知,是何治宫室过度也?’”萧何回答说:“天下方未定,故可因遂就宫室。且夫天子以四海为家,非壮丽无以重威,且无令后世有以加也。”





      5、 素、朴





      子夏问《诗》于孔子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孔子回答说:“绘事后素。”(《八佾》)子夏所问之《诗》,朱熹说是“逸诗”,但今所见《诗·卫风·硕人》第二章有前二句,该章是:“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惟不见“素以为绚兮”一句,此句意为素白的脸蛋文饰之后更绚丽。孔子答语的意思是:“先粉地为质而后施五采,犹人有美质然后可加文饰。”(朱熹注解)


      素,《说文》:“白緻缯也。”即白色的未经染制的生绢,因此,白色亦曰“素”,《诗·召南·羔羊》有“素丝五紽”、“素丝五域”、“素丝五总”句,均言用白线缝制白绒绒的羔羊皮。《诗·唐风·扬之水》有“素衣朱绣”等句,白色衣服绣上红色花纹,色彩相衬鲜明。“素、字更早见于《易经》爻辞,《履·初九》:“素履往,无咎。”意为脚穿白色的无装饰的鞋子前往,没有咎害。《易》、《诗》时代的先人崇尚素朴无华的白色,《大过·初六》曰:“藉用白茅,无咎。”后之释卦者说:“白茅,物之洁者,用以承物,不敢以或苟也。”(宋书升《周义要义》)《诗·召南·野有死麕》亦两用“白茅包之”、“白茅纯束”以示献给对方礼物的洁净;《诗·小雅·白华》第一章“白华菅兮,白茅束兮,之子之远,俾我独兮”前两句,是表白自己洁白无瑕的纯洁爱情。在本章《文》一节里已提到的《贲》卦,《上九》爻辞是“白贲,无咎”,综全卦爻辞而言:文饰这,文饰那,不如毫不文饰,保持素白无华的本色最好。西汉经学家、文学家刘向在《说苑·反质》中有一则关于《贲》卦的说法:





      孔子卦得《贲》,喟然而叹息,意不平。子张进,举手而问曰:“师闻《贲》者吉卦,而叹之乎?”孔子曰:“《贲》,非正色也,是以叹之。吾思乎质素,白正当白,黑正当黑,夫质又何也?吾亦闻之,丹漆不文,白玉不雕,宝珠不饰,何也?质有余者不受饰也。”





      孔子说过,“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他是不反对先有“素”而后加以文饰的,刘向可能是将自己崇尚质素反对文饰的观点托于孔子以张扬,但从他借孔子之口所表达的言词中,强调了“素”━━白,“质”的正色、元色、本色,能不文饰最好不要文饰。


      “素”是本色之美,洁白无瑕之美,因此,它与前列之“艳”是相对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美感形态。“素”又往往与“朴”联系在一起,即所谓“朴素”或“素朴”美。《老子·十九章》有“见素抱朴”一说,未加工的木材为朴,“素”在《老子》中只见一次,“朴”则出现了八次。老子言“朴”,升华到了形而上意义,即“无名之朴”(无以名状),第十五章形容“道之为物”,有“敦兮,其若朴”之喻,意为敦厚纯朴好似一块没有任何人为斫削的原木;第二十八章则谓:“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无割。”原木经过分割锯解,被工匠做成各种器具,如《易传·系辞》所说:“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老子是反对的,认为破坏了“朴”的完整与完美。在老子那里,“朴”实际上成了“道”的又一个代名词,或可说就是“道”的本相,第三十二章云:“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第三十七章重申“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后说,遵循这一规律,“万物将自化”,即自自然然地发生变化,如果在万物自化中人的欲望有所发生(“化而欲作”),“吾将镇以无名之朴”;以“道”之朴素净化人的心灵:“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这些话,透露老子以自然美为美的本体的思想;以“无名之朴”镇住人心中的种种世俗欲望,使心灵空间臻于“虚静”,正是后来文学艺术创作构思理论的基础。


      “素”与“朴”都属于自然美范畴,在中国古典美学与诗文绘画理论的形成发展过程中影响深远,笠原先生在其大著中开列126个与“美”有关连的文字中,既无“素”字,也无“朴”字,十分遗憾!


       


      二、 听觉发生━━音、章、韵





      古代希腊哲人希庇阿斯说:“视觉与听觉所欲悦的东西,应该说是美的东


      西。”此话笠原先生引用于《中国人的五觉观念》一节中,他说,在五觉中,有关触觉方面的美的感受很少记述,而笠原先生在他的书中,对视、味、嗅三觉都有较多的绍述,却没有听觉方面的特别关注,其实古代中国人在仰观俯察时,听觉敏锐地参预其中,听觉之敏锐,特用一“聪”字表之,由听觉而发生美感,一个典型之例,就是公元前544年,吴公子季札出使鲁国,“请观于周乐”。所谓“观”,“使工为之歌”,实即以听为主,先听周、召、邶等十五国的歌曲,继听雅、颂之乐,季札每听一曲后都加以评论,他听出了曲中的感情意蕴,于他特别欣赏的,皆以“美哉!”赞叹之:





      “美哉!始基之矣,犹未也,然勤而不怨矣。”(《周南》、《召南》)


      “美哉,渊乎!忧而不困者也。……”(《邶》、《鄘》、《卫》)


      “美哉!思而不惧。……”(《王》)


      “美哉!其细已甚,……”(《郑》)


      “美哉!泱泱乎,大风也哉。……”(《齐》)


      “美哉!荡乎!乐而不淫。……”(《豳》)


      “美哉!沨沨乎。大而婉,险而易行。……”(《魏》)


      “美哉!思而不贰,怨而不言。……”(《小雅》)





      至于《大雅》与《颂》,则属大美范畴,评语也非一般,盛赞前者:“广哉!熙熙乎,曲而有直体。”颂扬后者:“至矣哉!直而不倨,曲而不屈,迩而不偪,远而不攜,迁而不淫,复而不厌,哀而不愁,乐而不荒……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这是中国最早一篇音乐评论,主要由听觉生发美感的表述。听觉产生的美感用以表述的词汇不象表述视觉的那样多,有几个也因其旨义后来发生了转换,不太为人所注意,本节选择“音”、“章”、“韵”试述之。




      1、音





      现在,人们不会以为“音”有审美的意味,因为它已与“声”成了一个合成


      词:“声音”。“音乐”一词,也将重心移在“乐”字上。其实先秦至汉,“声”与“音”两字,前者纯属动物与人生理的发声,而“音”,则由人的心理活动所控制。动物都会啼叫出声,除了一些小鸟因其声高低婉转而可听之外,虎、豹、牛、马、之声皆单调而“一”,只是有声的信号而不悦耳。相传是孔子再传弟子公孙尼子所作的《乐记》,在《乐本篇》对“声”、“音”、“乐”作了有区分的论述: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之使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





      “感物而动”之“声”尚不具言语与美感意味;声声相应而有变化,且变化有一定的规则,就成为“音”,抑扬顿挫之“音”相互比附而使人闻之快乐,以至翩翩起舞,这就是后人之谓“音乐”了。《乐记》作者反复强调“音”生于“人心”,区别于“声”仅发于喉腔,并说:“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所谓“生于人心”,实生于“情”:


      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这段话,《诗大序》录之,“声成文,谓之音”,“文”本为形色交错之美,此借言耳听之声,眼目通感也,“音”与“文”,同为美感描述之字已无疑了。《说文》释“音”字云:





      声也,生于心,有节于外,谓之音。宫商角徵羽声,丝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





      “音”有抑扬节奏而美,许慎这一解释触及了音美的本质。





      2、章





      “章”作为听觉发生的美感词,以前很少人特别提示过。许慎《说文》释云:“乐竟为一章,从音从十。十,数之终也。”他是从多段结构的乐曲来迁就“章”的字形。他接着释“竟”云:“乐曲尽为竟。”须知,在“章”字始用时代,还不大可能有段落分明的“乐曲”,因此,可以肯定地说,“章”之初义并非如此。古老的《易》之卦爻辞中,已两见“章”字,《坤·六三》爻辞:“含章,可贞。”《姤·九五》爻辞:“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若以“乐竟”解“含章”,如何说得通?尊重《易》之原始文本解,原来“章”有“美”之义(《易》中尚无“美”字),“含章”,即含美于内。《坤》之于《乾》,或女之于丈夫,或臣之于君,《坤文言》即以此释“含章,可贞”:





      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





      节引这段话,有两层意思。前段言女子或臣民(与“王”相对皆属阴性)有内在的美德,不为自己所用,而是为丈夫或国君“王天下”所用,因此不求一已之成功而助对方成大事业。这就是《彖》所说:“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象》亦说得明白:“‘含章可贞’,以时发也;‘或从王事’,知光大也。”内美适时发扬可助成大美!后段是承《六五》爻辞“黄裳,元吉”所用“黄裳”之喻,进一层释“含章”之大义:古人服装是上衣下裳,而“黄”居五色之中,“黄裳”在上衣之下,呈被“含”之象,《象》又明白地说:“‘黄裳元吉’,文在中也。”此实将“章”与“文”等同了。仅从此爻辞与《彖》、《象》之释判断,“章”即“美”义,非常明确。《象》释《姤·九五》爻辞又说:“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在任何一个别卦里,下位之经卦为内,上位之经卦为外;“二”为内卦之中位,“五”为外卦之中位,《坤》、《姤》之“含章”均在“二”、“五”,明显示以内在之美,是“美”在其中,妙的是《姤》爻辞又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用杞树叶包裹着一个甜美的瓜,含美瓜于杞叶内,是天赐之美食。《象》引申到“志不舍命”,将人的内在之美与其心理指向联系起来,又有“含弘光大”之意。


      “章”,确实是“从音从十”。为什么从“音”呢?“凡音者,生人心者也”,先“声”后“音”都从内心发出,含“音”于内,发于口,才作用于外;为什么从“十”呢?“十”乃多也,“声一无听”,多种“音”和谐协合,声音才美。古人对由内而外发的声音之美,有从生理到心理方面的认识。公元前522年,晏子对齐侯问,将声音与“味”联系起来谈:“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故《诗》曰:‘德音不瑕’。”(《左传•昭公二十年》)同一时期或稍前,郑国之子产有“气为五味,发为五色,章为五声”之说,那么,声音之美是“章”的主要之义,也是《易》辞“章”的原始之义。近代国学大师章炳麟在《文学总略》中说:“八风从律,百度得数,谓之章。”这一解释是合于古义的。


      “章”亦有色彩美之义,应是由声音美延伸、转化而来的,子产说:“为九文、六采、五章,以奉五色。”由章而色,前已提及古人已有耳、目“通感”意识。《书•皋陶谟》:“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孔传:“尊卑彩章各异。”《诗•小雅•六月》:“织文鸟章,白旆央央。”郑笺:“鸟章,鸟隼之文章。”这“章”也有色彩形象之义。春秋末的齐国官书《考工记》,其论“画缋”之事时,将色彩的组合,以”文”与“章”并言之:“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白与黑谓之黼,黑与青谓之黻,五彩谓之绣。”如此说,符合“物相杂谓之文”,但与“章”之音声义何干?是不是当时的画家就已经意识到,绘画各种色彩的“相次”(“青与白相次也,赤与黑相次也,玄与黄相次也”),也要像音乐那样有韵律感和节奏感?“章”的衍生义,或许都与初义有些关系。《诗•小雅•都人士》“出言有章”,即出言有条理之意,如《易•艮》“言有序”;“不成章则不达”,言语、文字需经巧妙的组合、结构,才能使人乐于接受。《考工记》说画家“杂四时五色之位以章之,谓之巧”,此“章”或谓各种色彩的组合有序地“相次”,也呈现如音乐一样的节奏美、韵律美。《中庸》说天地之道“不见而章”,君子之道“暗然而日章”,则“章”又衍生出“昭彰”之义……“章”之初义逐渐转化,衍生新义,使它向“书辞”步步靠近,《说文》释“彰”云:“文彰也”(清代段玉裁注《说文》更说“文章”当作“彣彰”)。东汉末荀悦说:“章成谓之文”(《申鉴》),使用了结构(后谓之“章法”)条理之义。而这“条理”、“章法”之义,其实又回应了《易》之《艮·六五》爻辞“言有序”之义,还是与听觉有关。所以,“章”的字义虽有所变化,还是基于声音美、听觉美而后变。





      3、韵





      韵,又作韻,《说文》释曰:“和也,从音员声,裴光远云:古与均同。”声音和曰韵,韵是又一个表述听觉美之词。在诗文中用韵,远古先人早在实践之中,《易》之卦爻辞就多有韵语,如“其亡其亡,系于苞桑”(《否·九五》)“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讼·九二》)虽不知古音读法如何,但今天读来还颇有韵味。“《诗》三百”更是普遍用韵,不必细举。西汉之前,对诗文只言“音”不言“韵”,音乐作用于人的听觉,东汉蔡邕在《琴赋》中用了“韵”字:“繁弦既抑,雅韵复扬”。声音之美,用“韵”来描述。晋代葛洪《抱朴子》中,将视觉美之“悦情”与听觉美的“快耳”并提:





      妍姿媚貌,形色不齐,而悦情可均;丝竹金石,五声诡韵,而快耳不异。(《博喻》)





      这是分别言形色之美与音乐之美。此后的诗文作品中,描述大自然的音响和人的乐器演奏与歌唱,凡和谐动听的声音,多以“韵”拟之,如南朝谢庄《月赋》描写月夜闻风吹篁竹之声:“若乃凉夜自凄,风篁成韵。”用“韵”代称诗文,则有陆机《文赋》:“收百世之阙文,採千载之遗韵。”前者指散体文章,后者指韵体之诗、赋等。魏晋而后,人们的文体意识愈益明确,“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于是对有韵之文的音乐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南朝宋齐时代的沈约与周顒等诗人,创造了一种新诗体,后人称之“永明体”(“永明”是齐武帝萧赜的年号,483-493),这种诗体“皆用宫商。以平上去入为四声,以此制韵,不可增减”(《南齐书·陆厥传》)。沈约在《宋书·谢灵运传论》阐其要旨曰:





      夫五色相宣,八音协畅,由乎玄黄律吕,各适物宜,欲使宫羽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





      这就是中国韵文史上著名的声律说。“音韵尽殊”,指五言诗的一句五字,前四字不得与最后押韵的字犯同韵,相互之间也不得用同韵字,充分体现“不同而和”之听觉美,但从全篇而言,则是偶句之间对应押韵,刘勰在《文心雕龙·声律》对“韵”下了一个定义:





      异音相从谓之和,同声相应谓之韵。





      这个定义,至今依然适应。他认为用韵并不是一件难事,难的是整体的音韵和谐:“韵气一定,故余声易遣;和声抑扬,故遗响难契。属笔易巧,选和至难,掇文难精,而作韵甚易。”押韵确属于“形而下”之功,而“和”,则有“形而上”之“遗响”,押韵的目的与美感的获得,正是促成“异音”与“同声”之“和”,《丽辞》中他说的“丽句与深采并流,偶意共逸韵俱发”,“逸”有超众脱俗、清雅非常之义,则“韵”之美,通过听觉接受向内心的感受转化,便有兴高意远的愉悦。


      “韵”既作为声律美,听觉美的一个表述词,但中国人的通感能力实在不凡,如,视觉美、味觉美向心觉美转化一样,“韵”也很快或说几乎同时向内心感觉之美转换,与陆机差不多同时代的葛洪,在《抱朴子·剌骄》就用“韵”来描述人物的气概风度:


      若夫伟人巨器,量逸韵远,高蹈独往,萧然自得。





      所谓“量逸韵远”,那就不是凭听觉而是凭观人品人者的内心去感受了。东晋王坦之《答谢安书》中谓:“人之体韵,犹器之方圆”,又将用于品人之“韵”拟形化。人之有风度、有气概、有精神,都是从内到外种种有形无形的优点和合而成,“韵”是个软性词,似乎都可以接受容纳,于是,“风韵”、“气韵”、“神韵”等新的审美术语出现。南朝宋之刘义庆撰《世说新语》,记述晋时士大夫言行,便运用了这些审美术语,撮数例如下:





      “卫(君长)风韵虽不及卿(孙兴公),诸人倾倒处亦不近。”(《赏誉》,括号中人名为笔者所加)


      阮浑长成,风气韵度似父。(《任诞》)


      爱乔(冀州刺史杨淮之子杨乔)之有高韵。(《品藻》)


      时人道阮思旷,骨气不及右军,简秀不如真长,韶韵不如仲祖,思致不如渊源,而兼诸人之美。(《品藻》)





      南朝的文章中,亦是如此品描人物,宋顺帝刘淮称赏其臣王敬弘曰:“神韵冲简,识宇标骏。”(《全宋文》卷一,《诏谥王敬弘》)梁元帝萧绎在《金楼子·后记》中记宣修容相静顺王:“行步向前,气韵殊下。”又《杂记》上记孔翁归:“好饮酒,气韵标达。”以“韵”品人,皆是对人的综合审视,视内美之气质情性与外在的气概风度兼及形色而统言之,即对多种审美要素的综合审视。


      如前所言“章”字亦有色彩之义,“韵”由品人向造型艺术迈进,绘画作品以人物为对象,画家与品画家也以无形之“韵”作为绘画的美学追求与品画的审美标准。最先将“韵”引入画论的南朝齐代的谢赫,他的《图绘六法》第一大法便是:“气韵,生动是也。”在《古画品录》中屡用“韵”品评具体的画家和作品:





      评陆绥:“体韵遒举,风采飘然,一点一拂,动笔皆奇。”


      评张墨、荀勖:“风范气韵,极妙参神。”


      评顾骏之:“神韵气力,不逮前贤。”


      评毛惠远:“力遒韵雅,超迈绝伦。”


      评戴逵:“情韵连绵,风趣巧拔。”





      钱钟书先生城《管锥编》中说:“谈艺之拈‘神韵’,实自赫始,品画言‘神韵’,盖远在诗之先。”(第四册一八九《全齐文》卷)。谢赫品画之“气”、“神”、“体”、“情”诸“韵”说,其审美本体是“神”、“生气”,而美感表征是“生动”,其画面表现应是人物的动态感,线条的节奏感,色彩的和谐感。后世的绘画受此影响很大,从唐代的张彦远到宋代的郭思,直至明清画论家,对“气韵”发挥尤多,本书下篇论绘画美时再述。


      当“韵”再回到诗文理论时,也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即有形迹之“押韵”反成为一般知识而不屑多谈,受绘画理论的启发,赋予了“韵”更丰富的美学内涵。首先将“韵”在诗文理论中大作“形而上”发挥的是北宋的范温,他有一篇可称之《韵论》的文章[1],文中陈述了“韵”的发展历史:“自三代秦汉,非声不言韵;捨声言韵,自晋人始;唐人言韵者,亦不多见,惟论书画者颇及之。至近代先达,始扒尊之以为极至,凡事既尽其美,必有其韵,韵苟不胜,亦亡其美。”“韵”不与“声”关连之后,到底为何物:





      夫书画文章,盖一理也。然而巧,吾知其为巧;奇,吾知其为奇;布置开阖,皆有法度;高妙古谈,亦可指陈。独韵者,果何形貌耶?





      在文中,与范温对话者是王定观,王分别提出“不俗”、“潇洒”、“生动”等为“韵”之形貌,范氏一一否定,也不同意“清”与“神”是“韵”的美感特征:“潇洒者,清也,清乃一长,安得为尽美之韵乎?”“夫生动者,是得其神;曰神则尽之,不必谓之韵也。”这就是说,他所言诗文之“韵”不可等同于绘画之韵,由此,专言“文章之韵”曰:





      且以文章言之,有巧丽,有雄伟,有奇,有巧,有典,有富,有深,有隐,有清,有古。有此一者,则可以立于世而成名矣;然而一不备焉,不足以为韵;众善皆备而露才用长,亦不足以为韵。必也备众善而自韬晦,行于简易闲淡之中,而有深远无穷之味,观于世俗,若出寻常。至于识者遇之,则暗然心服,油然神会。测之而益深,究之而益来,其是得之矣。其次,一长有余,亦足以为韵;故巧丽者发乎于平淡,奇伟有余者行之于简易,如此之类是也。





      这段记述有三层意思:(一)言“韵”美发生的根本,文章有各种各样美的形态,若是种种美(“众善”)皆具备,为争美斗妍而显露出逞气用才的痕迹,不能说有“韵”,当然,如果一种也不具备,则不可言“韵”。(二)各种美的元素不自显其美(“自韬晦”),而是相互融会于“简易闲淡之中”,即合众美于一而外现无眩耀之状,使识者感到内美无穷。此即发挥“韵”为“和”之美的初义。(三)只要“一长有余”,即两种美感形态互生、融合、转换,亦可发生美之“韵”。此三者,他举例作证:左丘明、司马迁、班固之文章,“意多语简,行于平夷,不自矜衒,故韵自胜”;魏至南朝“曹、刘、沈、谢、徐、庾诸人,割据一奇,臻于极至,尽发其美,无复余蕴”,难以用“韵”品之;“备众善而自韬晦者”,惟陶渊明可称:“惟陶彭泽体兼众妙,不露锋芒,故曰质而实绮,臞而实腴,初若散缓不收,反而观之。乃得其奇处;夫绮而腴,与其奇处,韵之所从生,行乎质而臞,而又若散缓不收者,韵于是乎成。”范温心目中的“韵”到底如何定义?其实他的定义很简洁,归纳为一句话:





      有余意谓之韵。





      王定观立即应曰:“余得之矣!盖闻之撞钟,大声已去,余音复来,悠扬宛转,声外之音,其是之谓矣。”范温说他“得其梗概而未得其详”,你知道“韵恶从生”吗?自答曰:“盖生于有余。”其实,回到听觉感受,如闻钟声,更能直觉体悟韵“生于有余”的奥妙,而与南朝钟嵘《诗品》说“有滋味”的诗是“文已尽而意有余”契合无间了。


      这一层次的“韵”之美,在绘画、书法,尤其在诗之域,还有各种发挥,容 后再述。







      --------------------------------------------------------------------------------

      [1]钱钟书先生从《永乐大典》卷八0七钩索出此文,郭绍虞《宋诗话辑佚》上册增订《潜溪诗眼》时转录补校,见该书372-375页。中华书局198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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