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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的观念发生与拓展(引言、第一章)(作者:陈良运)

      美,是一个诱人的字眼,它使人眼睛发亮,心灵愉悦。

       

      美,是心灵健康的人类共同的所爱所好,是全世界亿万斯人共有共享的精神财富。

       

      美,不会凋零,不会衰老,不会死亡,它长生不息,长存不朽。因为凋零、衰老、死亡,仅仅是有形的个体退出美的领域,美又在新的有形的个体上焕发其迷人的风采,亿万斯年,惟美永恒。

       

      无限的空间,无尽的时间,美是宇宙的灵魂,人类的灵魂,小小寰球,东方人与西方人,自古至今,都在谈美、寻美、欣赏美、创造美;都在探根究底:何者为美,为何而美,美是什么,什么是永恒的美……西方和东方的学者,都在无止境地观察、思索、阐释,各有所悟所得。

       

      西方学者偏重于理性思辨,古希腊学者认为,“美在于和谐”、“从不同的因素产生最美的和谐”;古罗马学者认为:“物体美是由于分享一种来自神明的理式而得到的”;中世纪经院哲学家认为,美是“完整,和谐,鲜明”;文艺复兴时期的诗人认为:“美是自然的一种作品”;近代以来,则有“美学的对象是感性认识的完善”、“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美是生活━━依照我们理解的应当如此的生活”、“美是一种客观化的快感”等等,乃至有马克思的“美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这个著名的命题。

       

      古代的中国学者、文学艺术家,虽然也有不同程度的理性思辨,但更偏重于直观、直觉地言美,“《诗》三百”中对英俊漂亮的少男少女直呼“彼美人兮!”春秋时代的政治家说“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小大、远近皆无害焉”;孔子闻《韶》乐曰“尽美矣,又尽善也”;庄子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易传》说“乾以美利利天下”,孟子说“充实之谓美”;荀子说“不全不粹之不足以为美”……先秦更多地以美言政教、言社会、言人之修养,亦言自然,汉魏六朝而后,则更多地以美言艺术,诗、文、书、画、音乐、舞蹈之最高造诣,无限地丰富和扩大了美这一观念范畴的内涵与外延,为中国也为世界的美学理论建设,提供大量生动多采的材料。

       

      本书将较为全面、系统地绍述中国之“美”,这本是一项非常重大的工程,决非这部区区小书所能胜任,《红楼梦》中的凤辣子说,“大有大的难处”,笔者既不能大笔如椽地描述浩瀚长河的壮丽景观,于是尽其所能地对中国之“美”的观念范畴的发生、形成、发展、演变历程作些开掘和梳理,以期将各家各派之美的观念内涵,社会、自然、艺术之美的种种形态,粲然呈现于读者之前。

       

      “溯流探源”与“披源览流”,是著者数十年研究古代诗学文论久行之法,本书撰述,一如既往:微观探幽索隐,宏观把握导向;忠于原始资料,主观判断求实;力贯中国古今,融通多科学理。前人论述之精华我当弘扬,自己一管之新见不羞于陈述。研究中国古典美学的著作已多多矣,在此美苑学林之中,拙著岂敢有秀出众木之望,惟愿不成枯木败株,则可矣!

       

      请读者诸君,随着笔者的文字踪迹,对中国之“美”作一次大致的流览吧!

       

       

       

        

       

       第一章  “美”起源于“味觉”辩正

       

      中国古代的文字形成于何时?实在不能确考,解释古老《易经》的《易传》说:“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夬》。”《易传·系辞》,孔子可能参预了创作,但据欧阳修等后世学者判断,当成于春秋晚期到战国时代,此中没有提到黄帝时代仓颉造字的传说,而说受《夬》卦之启发而造字,更是毫无事实作根据,因为《夬》为别卦,若按周文王被囚于羑里时将八经卦迭成六十四别卦之说,“易之以书契”岂不在周文王之后?事实上,商代已有甲骨文,古文字已基本成型。

       

      “美”字出现于何时?殷商甲骨文中已数见“美”字,只是字形略有不同:

       

          *(甲868)    *(甲1269)   *  (乙5327)    *(《京都》981)(原字无法输入,以*代——编者)

       

       

       

      周代金鼎文“美”字见于《美爵》(《金文编》卷四第13页):(原文无法输入,略——编者)

       

       

       

      在现今所能见到的“五经”中,属于最早的《易》、《书》两经中无“美”字,《诗》有“美”字,但对其含义没有解释,此后,诸子之书和东汉之前的典籍,均用“美”字表达美好的人、事、物,亦无对字义的解释。东汉时期之许慎(约58-约147),著《说文解字》,据他在该书序中所阐明的“六书”(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而释字义,释“美”之字义云:

       

       

       

              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意。

       

       

       

      将“美”与言味之“甘”等同起来,但未出所据。宋代徐铉等注《说文》,补注曰:

       

              “羊大则美,故从大”。

       

       

       

      此解是否正确?本章先行辨此。

       

       

       

      一、    关于“羊大则美”

       

       

       

      许慎训“美”为甘,由此被后人引申出“美味”;徐铉以羊从“大”则美,即谓大羊肉肥味美,更明确为“美”字初义、本义就是味觉美,以至后人将此义推衍为“中国人原初的美意识”。

       

      在文字学研究发达的现代,至少已有两位学者不同意许、徐之说。第一位是马叙伦先生,他在《说文解字六书疏证》卷七有辩:

       

       

       

      徐铉谓羊大则美,亦附会耳。伦谓字盖从大,芊声。芊音微纽,故美音无鄙切。《周礼》美恶字皆作媺,本书:媄,色好也,是媄为美之转注异体,媄转注为媺。从女,媺声,亦可证美从芊得声也,芊芋形近,或讷为羊,或羊古音本如芊,故美从之得声。当入大部,盖媄之初文,从大犹从女也。

       

       

       

      马先生不从“象形”释“美”字,而从“形声”释“美”字,认为“大”、“美”、“媄”乃至“羊”,古音皆读如“媺”,由读音相同而互相转注,因此与“象形”无关;“美”又作“媺”,又即“媄”(转注之异体)。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是:“媄,色好也”,“美之初文,从大犹从女”,换句通俗的话说:女之“色好”即美,已属视觉之感了,似与味觉无干。

       

      第二位是萧兵先生,在《楚辞审美琐记》一文中说:“美的原来含义是冠戴羊皮或羊头装饰的大人(‘大’是正面而立的人,这里指进行图腾扮演、图腾乐舞、图腾巫术的祭司或酋长),最初是‘羊人为美’,后来演变为‘羊大则美’。”李泽厚与刘纲纪先生的意见接近萧兵,他们在《中国美学史》第一卷第二章第一节《关于美的思想》作了一个长注,引申发挥萧兵之见,其大略谓:(1)细审甲骨文、金文“美”字,“皆由两部分组成,上边作‘羊’,下边作‘人’,而甲文‘大’训‘人’,象一个人正面而立,摊开两手叉开两腿正面站着,‘大’和‘羊’结合起来就是‘美’。这些字形,都象一个‘大人’头上戴着羊头或羊角,这个‘大’在原始社会里往往是有权力有地位的巫师或酋长,他执掌种种巫术仪式,把羊头或羊角戴在头上以显示其神秘和权威。……美字就是这种动物扮演或图腾巫术在文字上的表现。”(2)原始人的图腾崇拜,“往往跟当地的人类生产、生活关系非常密切,羊图腾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种,羊在原始经济生活中很重要,所以世界各古老民族都有丰富的关于羊的记载、神话、传说和故事。……牧羊民族、牧羊人所扮演的图腾羊、跳的图腾舞,就是最美的事物了。可见美最初的含义是‘羊人为美’,它不但是会意字,而且还是个象形字。”(3)“原始社会变成了阶级社会,‘羊人为美’的图腾扮演仪式也不大举行了,大字也从‘大人’变成了形容词‘巨大’、‘硕大’、‘伟大’之类,美字的古义含糊了,泯灭了。于是人们把它当作纯会意字。宋朝徐铉注《说文》时就说:‘羊大则美,故从大。’《说文》说:‘羊在六畜主给膳也’,当然越肥大越甘美。‘羊大则美’虽然不是最古老的美的定义,但离最初的健全的审美活动和价值判断不远。”“美由羊人到羊大,由巫术歌舞到感官满足,这个词为后世美学范畴(诉诸感性又不止于感性)奠定了字源学的基础。”[1]

       

      马叙伦先生与李、刘二先生,都未同意许、徐所释之义说是古代中国人(直至原始人)的“原初美意识”,但后者又有所折衷,推测“美字的古义含糊了,泯灭了”,许、徐所演绎之义离“最古老的美的定义”尚不远。

       

      但是,有位日本学者将“美”字的“《说文》本义”,断然定为“中国人原初的美意识”,这就是笠原仲二先生1979年出版的《古代中国人的美意识》[2]一书中所表述的最基本的思想,其开宗明义第一节之题为:“‘美’字的《说文》本义和美意识的起源━━味觉美”。他郑重地写道:

       

       

       

      中国人最原初的美意识是怎样的呢?这样的美意识又是从怎样的生活环境或实际体验中产生的呢?并且,这种美意识最初用什么样的语言、什么样的文字来表达呢?不用说,既叫作“美意识”,就与“美”这个词、这个字有必然的关系。

       

       

       

      笠原先生将发掘中国人原初的美意识,聚焦于许、徐所释之“美”字,他从此而发挥引申:

       

             

       

      它是“羊”和“大”二字的组合,是表达“羊之大”即“躯体庞大的羊”这样的意思,同时表达对这样的羊的感受性。如果这种理论能够成立的话,那么,可以说“美”字就起源于对“羊大”的感受性吧,它表现出那些羊体肥毛密,生命力旺盛,描绘了羊的强壮姿态。然而,如前所述,当美的本义限于表达“甘”这样的味觉的感受性时,所谓“羊大”这种羊的特殊姿态性,就与美的感受性没有任何关系了。因此,在这里又可以想到,归根到底中国人最初的美意识是起源于“甘”这样的味觉感受性。

       

       

       

      笠原考虑到了,中国古人的“羊大”,是否也有视觉的感受性?但他据许慎之释中有“甘也”,否定了自己的推测。接着又从清代段玉裁的《说文》注“解释美从‘羊’、从‘大’,本义并不是指对那羊的姿态的感受性,而是指肥大的羊的肉对人们来说是‘甘’的,是表达‘甘’这样的味觉美的感受性”,再次坐实“中国人最初的美意识就起源于‘肥羊肉的味甘’这种古代人们的味觉感受性。”

       

      这位日本学者毕竟有现代美学知识,他抓住“羊大”这一特征,指出羊皮可以防寒、羊肉可以食用,羊往往作祭祀典礼献牲之用,还是人们经济生活中的物物交换的一种重要财货。由此,他由所谓“羊大”而引起的人们的直接的意识和感情,对“美”字所内含的“最原初的意识”,作了补充阐释:“第一,视觉的,对羊的肥胖强壮的姿态的感受;第二,味觉的,对于羊肉肥厚多油的官能性的感受;第三,触觉的,期待羊毛羊皮作为防寒必需品,从而产生一种舒适感;第四,从经济角度,预想那种羊具有高度的经济价值即交换价值,从而产生一种喜悦感。”可以说,笠原先生对“羊大则美”作了最完满的解释,胜过了中国古人、今人之释,但他于视、味、触、心(喜悦感)等感觉中,还是强调以味觉为核心,在该书结语中写道:

       

       

       

      通过以上考证,对中国人原初的美意识的内容或本质,我们可以一言以蔽之,主要是某种对象所给与肉体的、官能的愉悦感。

       

       

       

      如果毫不怀疑许慎对“美”的字义之释,不追究这一字之释是否真实地表达了中国人“最原初的美意识”,那么,笠原先生的论述和结论也是不可动摇的,我们十分感谢他作为一位日本学者对中国人美意识研究的关注和努力。

       

       

       

      二、《说文》释“美”之本义质疑

       

       

       

      许慎撰《说文》于一世纪后期至二世纪间,距“美”字出现于甲骨文时代已两千多年了,距“美”字用于《诗》的时代也有千年了。他对“美”之初义释训是否正确?如果正确,也就能正确解释《诗》及以后《左传》、《庄子》等先秦文献中出现的大量“美”字意义;如果会引起岐义,那我们就应大胆地对他的释训提出质疑。现在,请允许我以《诗》等古代经典文献为依据,对“甘也。从羊从大”依次提出质疑:

       

      “甘”,初义即好味道,或曰味美,《洪范》述“五行”:

       

       

       

      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鹹 ,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

       

       

       

      这是最早出现的“五味”说,孔《传》释“稼穑作甘”曰:“甘味生于百谷”。那么,“美”是否可等同于“甘味”呢?我在前面已说过,“美”不见于《书》和《易》,最早见于《诗》,在《风》诗出现30次以上。那么,有“美”可与“甘”等言“味”之物或感觉味美之食联系的吗?遍查数十例,一例也没有!全部是言美男美女、与人有关的诗句,试分例选录。美男:

       

       

       

      “云谁之思,西方美人;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邶·简兮》)“不如叔也,洵美且仁。……洵美且好。……洵美且武。”(《郑·叔于田》)“卢令令,其人美且仁。……其人美且鬈。……其人美且偲。”(《齐·卢令》)

       

       

       

      三首皆是赞美武士、猎人的诗。写到美女的则更多:

       

       

       

      “彤管有炜,悦怿女美。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邶·静女》)

       

      “云谁之思?美孟姜矣。……”(《鄘·桑中》)

       

      “彼美孟姜,洵美且都。” (《郑·有女同车》)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郑·野有蔓草》)

       

      “彼美叔姬, 可与晤歌。……”(《陈·东门之池》)……

       

       

       

      不能尽行引录。再看关于眼睛、神态风度而及“美”的诗句: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卫·硕人》)

       

      “猗嗟昌兮!欣而长兮,抑若扬兮,美目扬兮,……”(《齐·猗嗟》)

       

      “彼其之子,美无度。……彼其之子,美如英。……彼其之子,美如玉。”(《魏·汾且如》)

       

       

       

      应该特别值得注意是,言“美”者,皆是男女情人称对方,有性爱意味,《陈风·防有鹊巢》谓“谁侜予美、心焉忉忉。”直称“我的情人”。

       

      “美”不与“味”相关,那么,《诗》言及“味”用什么词呢?通检305篇,用“甘”、用“旨”!用“甘”不多,仅《邶·谷风》有:“谁谓荼苦?其甘如荠。”其他有“甘瓠”、“甘雨”等。凡及酒食美味的,几乎全用“旨”形容之。《说文》释:“旨、美也,从甘匕声。”旨的“古文”是   ,很象现在少数民族中还有的饮酒习俗,人俯首以竹管或芦管汲酒之状。“旨”从“甘”,有古字形为据,“旨”即美味或曰“甘”也,此为许慎正确之释。《诗》中以“旨”言美味遍及《风》、《雅》《颂》,现各举一二例:

       

                 

       

      “我有旨蓄,亦以御冬。”(《邶·谷风》)

       

      “防有鹊巢,邛有旨苕。……防有鹊巢,邛有旨鹝。”(《陈·防有鹊巢》苕、鹝,皆味美之草)

       

      “君子有酒,旨且多。……君子有酒,旨且有。……物其旨矣,维其偕 

       

          矣。(《小雅·鱼丽》)

       

      “兕觥其觩,旨酒思柔。”(《小雅·桑扈》)

       

      “旨酒欣欣,燔炙芬芬。”(《大雅·凫翳》)

       

      “兕觥其觩,旨酒思柔。”(《周颂·丝衣》)

       

      “鲁侯戾止,在泮饮酒。既饮旨酒,永锡难老。”(《鲁颂·泮水》)

       

       

       

      称酒味醇美而曰“旨”者多,“酒既和旨”(《小雅·宾之初宴》,似乎一切好味道都在酒中。而提到菜肴,则以“嘉肴”连及:“彼有旨酒,又有嘉肴。”(《小雅·正月》。《车舝》亦有“虽无旨酒”、“虽无嘉肴”句)。一般地说味道美不美,则如《甫田》所云:“尝其旨否”。

       

      从《诗》可作确证的“美”字用法与言“甘”言美味皆用“旨”,许慎的“美”字释义没有确凿根据,似无可怀疑。

       

      “羊大则美”,笠原先生特别论证了“羊大”则“肥胖强壮”,“肥厚多油”,“防寒”等产生视觉、味觉、触觉的美感,这在实际生活中确实是如此,但从更美、更有味、更舒适的享受追求,古人的意识中,并不是大羊最美,而是小羊即“羔”(《说文》:“羊子也。”),从《诗》若干诗篇看,恰恰是羔羊更美。古人以羔羊最为珍贵,肉质鲜嫩味美,(五味调和之“羹”即“从‘羔’从‘美’)皮毛柔软,乃至用于献祭天神与祖宗。《豳风·七月》第八章写道:

       

       

       

      ……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九月肃霜,十月涤场,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

       

       

       

      两次提到“羔”,可见祭礼上献羔方显特别隆重。周代还将羔羊皮作毛裘定为官服,《诗》有四国《风》诗中有《羔羊》、《羔裘》诗,皆言其美:

       

       

       

      “羔羊之皮,素丝五紽。……羔羊之皮,素丝五绒。……羔羊之皮,素丝五总。……”(《召南·羔羊》)

       

      “羔裘如濡,洵直且侯。……羔裘豹饰,孔武有力。……羔裘晏兮,三英灿兮。……”(《郑风·羔裘》)

       

      “羔裘豹祛,自我人居居。……羔裘豹裦,自我人究究。……”(《唐风·羔裘》)

       

      “羔裘逍遥,狐裘以朝。……羔裘翱翱,狐裘在堂。……羔裘如膏,日出有曜。……”(《桧风·羔裘》)

       

       

       

      四首皆描写羔裘之美,或以白线巧妙缝制又绣五色图案:或以豹之皮毛饰袖、领等处,或以羔裘与狐裘并美。在孔子心目中,小羊皮制的“羔裘”比小鹿皮制的麑裘更珍贵,“羔裘玄冠不以吊,吉月,必朝服而朝。”只能用作上朝官服而不能穿它去吊丧。(《乡党》)总之羔皮肯定比老羊皮柔软而美,在他们眼中,羔羊比大羊更美。就如小孩比大人更可爱一样。由“从羊从大”而推论“羊大则美”,同样是没有确凿的事实为依据。

       

      《诗》而后,记载孔子及其学生言论的《论语》,多处出现“美”字,也未与“味觉”联系,如:“子谓卫公子荆善居室。始有,曰:‘苟美矣’。”(《子路》)又如:“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泰伯》)再如,孔子评论一位能言善辩的卫国大夫祝鮀与一位容貌很美的宋国公子:“不有祝鮀之佞,而有宋朝之美,难免于今世矣。”(《雍也》)三例中的“美”字能解释味觉之“甘也”吗(当然可引申为“善”)?孔子也言及味,如“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述而》)但未连及“美”字,而说《韶》乐“尽美矣,又尽善也。”(《八佾》)却又不言“味”。

       

      再看《左传》,大量运用“美”字(近百次),大致可分为五类。

       

       

       

      (1)    涉及人与人事:

       

      “春秋成人之美”、“孝子扬父之美”(《隐公一年》)

       

      “美而有勇力”(《襄公二十一年》)

       

      “美齐侯之功也”(《僖公一年》)

       

      (2)    描述男子女子之形貌情态:

       

      “公子鲍美而艳”(《文公十六年》)

       

      “子皙信美矣”(《昭公一年》)

       

      “庄姜美而无子”(《隐公三年》)

       

      “昔有仍氏生女,黰黑而甚美”(《昭公二十八年》)

       

      “天下多美妇人”(《成公二年》)

       

      (3)    涉及天地自然景物:

       

      “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天地之美具焉”(《庄公二十三年》)

       

      (4)    言车、服等日用器具:

       

      “庆季之车不亦美乎”(《襄公二十七年》)

       

      “(庆封)献车于季武子,美泽可鉴”(《襄公二十八年》)

       

      “子有美锦,不使人学制焉。”(《襄公三十一年》)

       

      “穆姜使择美槚以自为櫬与颂琴”(《襄公二年》)

       

      (5)“美”升格为观念,这种升格可先举一典型之例:

       

      前已引《襄公二十七年》齐国庆封“其车美”,而叔孙豹曰:“豹闻之‘服美不称,必以恶终’!”显然此“美”与“恶”相对,已不限于具指车、服。还有:

       

      “美恶不嫌同辞”(《隐公七年》)

       

      “甚美必有甚恶”(《昭公二十八年》)

       

      “己恶而掠美为昏”(《庄公十四年》)

       

       

       

      遍查《左传》,没有见到一个“美”字与味觉与进食之物联系起来,与“美”字构成的词汇已有“美秀”、“美称”、“美谈”等等,独不见“美味”。

       

      汉代《诗》尊为《六经》之一,东汉时《左传》之学盛行,立学官设博士,难道这位文字学家没有细检?不过,他一句“美与善同意”,给他的释义留有很大的余地。“善”,《说文》作“譱”,释曰:“吉也,从誩从羊,与義美同意。”显然,“善”是一种观念,“美”上升到观念范畴,与“恶”相对,前引《左传》之文即是。许慎将“美,甘也”上升到“吉也”留给了后人更多的解释空间,可是,徐铉等偏偏将重点放在“从羊从大”而推导出更偏狭的“羊大则美”,以至后人不察其微便断言此即“味觉美”。

       

      许慎著《说文》有伟功于后人,他释“美,甘也”是否还有后他之人已不能见到的更古老的文献作依据?又一个两千年过去,我们也只能存疑了。

       

       

       

      三、“美”的“原初意识”新探

       

       

       

      萧兵、李泽厚等先生认为已含糊、已泯灭了的“美”之古义是“羊人为美”,此果为“古义”吗?著者近读叶舒宪先生新著《高唐神女与维纳斯》[3],获得了一些新的启发。该书第六章《美神》,叶氏以“美始于色”绍述古代希腊与古代印度的“性美学”,于中国则沿用成说,曰“美始于食”为“食美学”。为什么古代西方的希腊和东方的印度,人们皆由男女两性关系而生发美感,尤其对女性,尤爱其美,难道中国古人就只求满足口腹之欲而淡漠于两性交欢之美、人类之尤物━━女子之美?叶氏以古印度《大林间奥义书》等证实古印度人的“性快感是产生美的体验的重要来源和手段”,著者于古老的《易》之中,可提出多个卦象来证明中国古人也不乏如此的“性快感”与“美”的体验,如:

       

       

       

        (1)“龙战于野,其血玄黄”(《坤·上六》)其本义为天地交合、阴阳交合、男女交合。

       

        (2)“憧憧往来,朋从尔思”、“咸其脢”、“咸其辅颊舌”,这是《咸》卦描述少男少女相会交欢的三条爻辞,虽不着“美”字,但充溢着“性快感”。

       

        (3)“归妹以娣,跛能履”、“眇能视”,这是《归妹》卦描写少女即将出嫁时的喜悦情态,表现她即将与夫交合的兴奋。

       

       

       

      《诗》之《风》诗,尤其是郑、卫之风,描写男女约会交欢的情感美、“性快感”,以至后来的“道学”先生纯以“淫诗”斥之。对于女子之美的特别关注,马叙伦先生引《周礼》之“媺”━━“媄”,以证“中国人最原初的美意识,是起源于女人的美丽和对这种美丽的感受。”笠原先生断然否定了这一观点:“马氏把所谓‘色’━━美人所给予的美的感受性,看作是中国人原初美意识形成的一个重要契机,这种说法表面看来很有道理,然而……”实际上,《诗》之中如《硕人》、《野有蔓草》等描述女子给予人们美的感受性的诗篇,是对马氏之说有力的支持。《左传·桓公元年》有一则欣赏女子美的记载:

       

       

       

      宋华父督见孔父之妻于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艳”。

       

       

       

      这位宋国的“大宰”督(字华父),垂涎“司马”孔父妻之美,竟借故将孔父杀害而取其妻,国君怒,他竟连国君也杀了,于是酿成小小的宋国一场大乱。此事发生于公元前711至710年。古代中国人对女人之美的欣赏与迷恋,实不亚于古希腊、印度人,这在记载统治者行为的史书中多有所见,如商纣王之于妲已,周幽王之于褒姒,陈灵公之于夏姬,皆因贪美好色而亡身丧邦。“食色,性也”,先人们的性意识不可谓不强烈,而《易》与《诗》两部经典,都以性意识贯穿其中。

       

      《易》之八卦符号,应是中国最古老的尚未形成正式文字的简单符号(《易》在周代以远称《连山》、《归藏》),并且最原始最简单的仅是—、――,按《系辞》“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说法,人类首先是认识自身,然后而及周围和更远的世界。—是男根,――是女阴,属“近取”;推及身外,—为天,――为地,是“远取”。而后形成的经卦,继续是扩大的“近取”(父、母、长男、长女、中男、中女、少男、少女)和“远取”(天、地、雷、风、水、火、山、泽)。并行的两个序列,体现了原初性意识的广义化,宇宙间万物皆由两性关系中产生:“天地絪緼,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系辞》)由此可以肯定地说:《易》,就是男女性意识的扩大化(天、地)、广义化(动、植、万物),继而是观念化(乾━健、坤━顺、震━动、巽━入、坎━陷、离━丽、艮━止、兑━悦)的总体表现。于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种种关系,都被性意识渗透了。正是这种无所不及的渗透,解释《易》的《易传》作者们,面对日益复杂化的观念再度简化为两个包容性极大的观念━━“阴”、“阳”,“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成之者性也。”此“性”,即人之性,物之性,而人之性,最根本的当然是男女之性,进而又发明“性”之质━━“刚”、“柔”。男刚女柔,将男女的生理之质与心理之质揭示出来了。由此可言:一部《周易》(从《易经》到《易传》)具有最透彻的性意识。

       

      《易》之《乾》、《坤》两卦,前者为纯阳之卦,以“潜”、“跃”、“飞”之龙象征“君子”、“大人”;后者是纯阴之卦,以“牝马”之性喻阴性――女性之柔顺,并且晓示了两性关系:“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直言则是,女子以内在之美德辅佐男人的事业,成功不在自身而有美好的结果。“龙战于野,其血玄黄”,隐喻男女交合诞育新的生命。此二卦于其他62别卦,那就是“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措),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易传·序卦》)此可见古人将性意识处于何等重要的地位。“《诗》三百”就是以此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关雎》列《诗》之始,汉代治《诗》的匡衡说:“室家之道修,则天下之理得。……孔子论《诗》以《关雎》为始,言太上者,民之父母也,后夫人之行不侔乎天地,则无以奉神灵之统而理万物之宜,故《诗》曰‘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言能致其贞淑不贰,其操情欲之感无介乎容仪,寡私之意不形乎动静,夫然后可以配至尊而为宗庙之主,此纲纪之首,王教之端也,自上世以来,三代兴废,未有不由此者。”[4]请看,匡衡语中,连“情欲”二字也出现了,不是性意识的明白表述吗?古代中国人不但不回避性意识,而且非常重视正当、健康的性意识,将其升华而溶入“王道”意识[5]。与此呼应的是,《大雅》之始的《文王》,歌颂周文王子孙兴旺、繁衍,而《大明》一诗,八章中有五章描述周文王父亲与周文王的婚姻生活,“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文定厥祥,亲迎于谓。”文王的新娘漂亮美丽,像天上的仙女一样。《思齐》首段,又歌颂周初三位国母:文王之母“思齐”,即端庄严谨;文王祖母“思媚”,即德貌皆美;文王之妻太姒“则百斯男”,善生儿子,生下武王姬发,夺得商的天下。这些描述,实质上都表现了当时统治阶级规范了的性意识,与郑、卫之风表现的性意识只是层次不同而已。

       

      以上所列述的原始资料足可证明,古代中国人的性意识是与“美”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且“美”又偏重于对女性的审视,那么,“美”字是不是体现了这种“原初意识”呢?让我们从多个角度对它进行一番解构性操作,探究其“羊”、“大”后面的隐含之义。

       

       

       

      四、“美”字原义辨析

       

       

       

      由男、女而及天、地,再及阴、阳与其分别的属性刚、柔,是古代中国人最原初的意识,且有一个从具象向抽象的演化过程。展示这个过程的文本,迄今为止,我们只能找到《易》。

       

      《易》以符号象物,—、――,原始初意应是男根女阴,“近取诸身”也;然后才扩伸到像天像地,排列而出八卦之后,又还原于像具体的人和物。这些具象,都与日常生活经验联系在一起,现将八经卦几种主要之象并可由卦爻辞可证实的列表以示:

       

       

       

      卦符

       

      #

       

      #

       

      #

       

      #

       

      #

       

      #

       

      #

       

      #

       

      自然之象

       

       

       

       

       

       

       

       

       

      人伦之象

       

       

       

      长男

       

      长女

       

      中男

       

      中女

       

      少男

       

      少女

       

      动物之象

       

       

      母马

       

       

       

       

      野鸡

       

       

       

      属 性

       

       

       

       

       

       

       

       

       

               

       

      我要特别提示读者诸君注意最后一个经卦,此卦以泽(湖、泊)为本象,泽中之水微波荡漾,不象江河之水奔腾倾泻,因此给人以柔美之感。此卦被正式命为“兑”,“兑,悦也”,美泽予人以欢悦。泽水可平和畅流灌溉万物,如少女待字闺中而出嫁生育子女,她秉性温柔,因此泽如人中之少女(《说卦传》引申为“妾”,是男权主义的表现),而在动物中,与人关系最密切的羊与此类似,即性情柔顺,生殖力强,在日常生活中,使人产生视觉、味觉、触觉的愉悦感、美感。

       

      按《易》所示,“美”字上部之“羊”,不能仅看作是具体的动物羊,它可能是一种观念显示:欢悦的、柔顺的、美丽的、阴性的。

       

      “美”字下部之“大”,或如萧兵所说“人”,是“正面而立的人”,而这“人”的代表,在父系社会中必定是男子(如萧氏所说的“祭司或酋长”)。对“大”之义,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形体大小之大,古代中国人常常以“大”赞美天地神祗与政治军事伟业,在《尚书》中已频频屡见,盘庚称自己祖先所创的政绩为“先王之大业”,称王命为“大命”,称隆重的祭献为“大亨”(《盘庚》),周人称自己的一位杰出祖先为“大王”(《金滕》),称意义重大的诰命为“大诰”,连言“嗣无疆大历服”、“兹不忘大功”、“宁王遗我大宝龟”,成功地治理天下为“大化”(《大诰》);在《洛诰》中,已有与“大”合成有一定审美意义的“惇大成裕”、“大惇”(博大惇厚)等新词。当代古文字学家指出,甲骨文、金文中的“大”,字形象一个成年人,“以一种且有‘大’这一特征的具体事物来表示一般的‘大’。”(裘锡圭《文字学概论》)王献唐先生在《炎黄氏族文化考》一书中说:远古时的中国人以身材体形高大健壮为衡量人美的尺度,“黄族又自称曰华,华,大也。自称曰夏,夏,亦大也。华夏本名由此而起,引申而为雄张之义。”[6]因此,“大”是一个雄性词,有刚健之姿,称杰出人物为“大人”,乃至称男性臣僚为“大夫”,《易》有四卦以“大”冠题:《大有》、《大富》、《大壮》、《大过》,皆是“刚健”、“刚以动”(《大过》则是“刚过而中”,即刚健过甚)之象。《乾文言》给“大人”下了一个定义:

       

       

       

      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

       

       

       

      这些所谓“大”,都是裘先生说的“一般的大”,而非涉及形体大小之大(本书在下章专论与“美”相关的其他美的观念时,将有专节言“大”,此不赘述)。

       

      按上述古文献所示,以“大”仅作“躯体庞大”解,只能说是皮相之见。此“大”,应该是人,是男人,从观念上说,是阳性的、刚健的、雄张的。

       

      “美”字构成于上“羊”下“大”,依前说是上女下男,上阴下阳,上柔下刚。这个结构在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的父系、父权社会说得通吗?著者认为,正是这一特殊结构,体现了“美”字主要属于观念性的,蕴含了中国人的原初意识,是《易》卦阴阳结构的翻版。

       

      我们的先人从观察天地大自然现象中发现天上的阳气下降,地下的阴气上升,阴阳二气交合,则万物发生;如果相背而行,否闭不通那就对人类的自身生产和物质生产大为不利乃至发生灾害。《易》中《泰》、《否》两卦便是典型卦例,《泰》卦象下“天”上“地”(  ),即下“阳”上“阴”,阴气上升阳气下降━━“小往大来”,是“吉”、“亨(通)”。《彖》释曰:“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别卦以下为内,以上为外)。荀爽曰:“坤气上升,以成天道;乾气下降,以成地道。天地二气若时不交,则为闭塞;今既相交,乃通泰。”[7]紧承之《否》卦象,下“地”上“天”( ),即下“阴”上“阳”,阴阳之气相背而行,不能交会━━“大往小来”,是“否之匪人,不利”,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八经卦分四阳四阴(见前表“属性”栏),两两相迭为六十四别卦,下上皆阳,下上皆阴,下阴上阳,下阳上阴各十六卦。下阳上阴十六卦(《师》、《小畜》、《泰》、《大有》、《谦》、《随》、《噬嗑》、《复》、《咸》、《益》、《夬》、《困》、《渐》、《旅》、《涣》、《未济》),除了《夬》卦因一阴凌驾于众阳之上( )只置“利有攸往”(化险为夷之后)一语,其余皆以“贞”、“亨”、“元亨”标之。下阴上阳十六卦(《比》、《履》、《否》、《同人》、《豫》、《蛊》、《贲》、《剥》、《恒》、《损》、《姤》、《井》、《归妹》、《丰》、《节》、《既济》),虽有几卦强调在人为的努力之后亦可“亨”,但有一半根本不见“亨”字。这三十二卦中,有四卦牵涉到男女婚姻,下阳上阴与下阴上阳各两卦,现将卦辞及部分彖辞抄录如下,供读者诸君鉴别:

       

       

       

          《咸》( ,下艮上兑):亨,利贞,取女吉。《彖》辞: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于悦。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

       

          《渐》( ,下艮上巽):女归吉,利贞。《彖》辞:渐之进也,女归吉也。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

       

          《姤》( ,下巽上乾):女壮,勿用取女。《彖》辞:姤,遇也,柔遇刚也。“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

       

          《归妹》(  ,下兑上震):征凶,无攸利。《彖》辞:……“征凶”,位不当也;“无攸利”,柔乘刚也。

       

       

       

      《咸》与《归妹》,是体现《泰》与《否》之观念最典型又形象、具体的两卦,由《泰》而及《咸》的卦象结构,反观于“美”字下“大”上“羊”的结构,此中奥秘岂不了然明白!

       

      至此,我们对于“美”字中所蕴含的、真正属于古代中国人的“原初美意识”,可以提出一个结论(欢迎中国美学专家、读者诸君商榷)性的意见了,试析为三个层面

       

       1、“羊”为女性之征,“大”为男性之征,男女交合,“美始于性”。此与《易》、《诗》的表现的性意识及“美”之用法完全契合,且其上下结构与《易》表现性感的《咸》卦完全一样:《咸》━━下《艮》(少男)上《兑》(少女),男处下位,表示“内键”,女处上位,表示“外顺”,因此《咸·彖》曰:“男下女,是以亨,取女吉也。”(如果女下于男,如《归妹》下《兑》上《震》,则“征凶,无攸利”)由此可以作出肯定的判断,“美”字初构之义,生发于男女交感之美。

       

      2、羊因柔顺被归于阴性之属,“雄张”之“大”为阳性之属,阳气上升,阴气下降,亦是《咸·彖》所言:“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于悦……”“天地感而万物化生”、“上下交而志同” 即“内健而外顺”为“泰”(反之,相背而行,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为“否”,则无美),阳而刚、阴而柔,阳刚与阴柔相交相合,才有天地人间之美。

       

      3、“羊在六畜主给膳”,“食肉寝皮,最为大宗”(《炎黄氏族文化考》),大有利于人类的生存发展,有“利”且“大”,合于“美利利天下”之义,超越了“甘”之味觉美,升华到观念性的“利”、“益”、“善”之美。这一条应该说是附庸性的,兼及“美”的一些相关观念,以存《说文》“美与善同意”之义。

       

      如此说来,“羊”、“大”为美,实为具象与抽象、阴与阳、刚与柔的结合,由具象向观念升华,这就是“美”字构成的秘妙,中国人原初美意识就产生于阴阳相交的观念之中,也可说是最基本、最普及的男女性意识之中。“美”字上下两个观念符号所蕴含丰富深邃的“神理”,决非一个“味觉转换”可以尽其意。

       

       

       

      未尽之意,留待以后各章节补述。

       

       

       


       

       


      [1]《中国美学史》第一卷第80-81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

       

      [2]《古代中国人的美意识》中译本,魏常海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出版,本书引笠原先生文皆出此书,以下不再注。

       

      [3]《高唐神女与维纳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4]《汉书》卷八十一《匡衡传》。

       

      [5]孔子的孙子对此说得更明白:“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中庸·十二章》)

       

      [6]《炎黄氏族文化考》第122页,齐鲁书社1985年版。

       

      [7]转引自唐·李鼎祚撰《周易集解》。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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